《普通高中音乐课程标准》(实验)第一部分前言音乐是人类最占老、最具普遍性和感染力的艺术形式之一,是人类通过特定的音响结构实现思想和感情表现与交流的必不可少的重要形式,是人类精神生活的有机组成部分
作为人类文化的重要形态和载体,音乐蕴涵着丰富的文化和历史内涵,以其独特的艺术魅力伴随人类历史的发展,满足人们的精神文化需求
对音乐的感悟、表现和创造,是人类的一种基本素质和能力
音乐与生活具有广泛、密切的联系,对人的全而发展有着深远的影响
尤其在当今科学技术和经济迅猛发展的时代,音乐教育在促进人的发展和推动社会进步方面,更加显示出它所具有的独特的功能和作用
制定《普通高中音乐课程标准》是高中教育改革的重要内容
《普通高中音乐课程标准》力求符合素质教育要求,体现普通高中教育的培养目标,确立以音乐审美为核心的课程基本理念,构建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的,体现时代性、基础性与选择性相结合的普通高中音乐课程,为每个高中学生音乐文化素养的终身发展奠定基础
一、课程性质普通高中音乐课程与九年义务教育阶段的音乐或艺术课程相衔接,是高中阶段实施美育的重要途径,是面向全体学生的必修课程
在普通高中音乐课程中,通过鉴赏与表现音乐,及其他艺术形式的审美活动,使学生充分体验音乐的美和蕴涵于其中的丰富情感,为音乐所表达的真善美境界所吸引、所陶醉,进而产生强烈的情绪反应和情感体验
音乐音响材料的非概念性、非具象性特征,为学生体验、理解和创造音乐提供了广阔的空间,能够激活学生的表现欲望和创作冲动,使学生在主动参与中展现他们的个性和创造才能
丰富多样的音乐实践活动,有助于培养学生共同参与的群体意识和相互尊重的合作精神,使学生的团队意识与共处能力得到锻炼和发展
音乐是人类文化传承的重要载体,学习历史悠久、博大精深的中国民族音乐,有助于学生了解和热爱祖国的文化;学习丰富多彩的世界各民族音乐,拓展音乐文化视野,有益于学生对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