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HS事故管理制度精选资料目的:加强事故的报告和处理工作严格做到“四不放过”(即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未受到处理不放过事故责任部门领导和员工未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制订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不放过
)总结吸取教训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和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
范围:适用于公司所有所属部门
编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号《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第号令《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罚款处罚暂行规定安监总局第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号《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AQ《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安监总管三号
《环境行政处罚办法》环境保护部第号令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经济损失统计标准》GB《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GB定义:EHS事故是指生产经营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包括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活动)中突然发生的伤害人身安全和健康损坏设备设施造成经济损失或者环境破坏的导致原生产经营活动(包括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活动)暂时中止或永远终止的意外事件以及可能导致意外事故发生的EHS违规违纪行为
职责:安全环保部是EHS事故的管理部门根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指示意见组织事故调查并按本规定提出处理意见
各有关事故责任部门负责立即采取措施防止事故继续发展保护好事故现场立即如实向主管部门报告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事故报告
人事行政部协助实施奖惩金额的兑现
描述:、事故分类事故分为伤亡事故、火灾事故、爆炸事故、因生产操作、设备、质量导致的生产事故、污染事故、未遂事故等
、事故等级分类EHS事件(包括未遂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元以下、不影响停产或员工损失工作日天(不含)以下的事件
轻微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元或影响停产小时以内的事故或员工损失工作日~天
一般事故:人员受伤需住院治疗或直接经济损失元或影响停产小时以内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