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公寓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一、根据《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高等学校校园秩序管理若干规定》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安全教育管理暂行规定》的精神,为确保我校学生公寓的安全、稳定、卫生和秩序,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二、学生公寓是学生在校期间生活、学习、娱乐、休息的重要场所,是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阵地,也是检验、展示学校教育质量、学生综合素质、校园文明建设成果的重要窗口
创建整洁美观、安全舒适、文明健康、文化生活丰富的学生公寓是学校和广大学生的共同责任
三、在我院学生公寓管理委员会和学生处的领导下,学生公寓管理中心全面负责学生公寓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第二章住宿管理一、学生住宿由所在校区公寓管理中心统一安排
各学生公寓管理中心要以学院为单位、集中安排学生住宿房间
各系部要以班级为单位具体安排学生住宿,更好的发挥班集体的作用
二、新生入学,学生公寓管理中心凭校招生办提供的新生名单和有关报到资料将学生宿舍分配到系
转学、复学的学生凭教务处开具证明到公寓管理中心办理住宿手续
毕业或休、退学的学生,必须在接到离校通知单后三日内办理完退宿手续,离开宿舍
三、寒、暑假原则上不安排学生留校住宿,确因学习、勤工助学等特殊情况需留校住宿者,须经本人申请、学院同意,在宿管部门办理假期住宿证,交纳住宿管理费后方可留校住宿
四、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学生公寓作息制度,自觉按时熄灯,严禁早出晚归
确因特殊情况晚归者须向管理员出示证件,说明原因,并办理登记手续后方可进入宿舍
五、男、女生不准互串宿舍,若确因工作需要或特殊情况,须经管理员登记允许后方可进入
六、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学生公寓各项管理规定,服从宿管人员的管理,不得拒绝宿管人员的检查,不得妨碍宿管人员的正常工作,严禁无理取闹
七、学生公寓不准私自留宿外来人员,严禁夜不归宿、留宿异性或在异性宿舍住宿
八、学生必须在指定的房间住宿,未经允许不得随意调换、严禁在校外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