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一中高三年级导学提纲历史必修一编写:邓秀华审核:罗兴蓉使用时间姓名:考号:专题一《近代中国维护国家主权的斗争》学时1一、高考考点及考法1840-1900年间列强侵略与中国人民的反抗斗争(5年20考)
以选择题为主,非选择题也有涉及,多在8分左右,新材料、新情境是题目设计的主要形式
考点主要是近代列强发动的五次侵华战争,需要将每次侵略战争的发动原因放在资本主义市场形成过程中考察,关注近代前期列强与清政府签订的不平等条约的内容及影响
二、知识链接1.《南京条约》附件(1843年)主要内容:领事裁判权;片面最惠国;通商口岸租赁房屋居留等特权
2.《天津条约》(1858年)主要内容:允许外国公使进驻北京;从东南沿海到整个沿海十口通商;赔偿英法巨额白银;允许外国人到内地游历、经商、传教;外国军舰和商船可在长江各口岸通航
3.《北京条约》(1860年)主要内容:承认天津条约继续有效;增开天津卫商埠;割九龙司地方一区给英国;对英法赔款各增至800万两白银;准许华工出国
4.北洋水师:又称北洋舰队、北洋海军,是清朝建立的近代海军舰队,1888年正式成立,北洋舰队各主要战舰舰长(管带)及高级军官几乎全为福州船政学堂毕业,多位曾前往英国留学或实习,甚至有方伯谦、林永升等人毕业于英国格林威治皇家海军学院,70%以上的舰长曾赴英、法、德等国深造或训练
中层军官内不少为原留美幼童,被召回国后到福建水师学堂学习海军后服役
舰队内一直亦有外国人担任军官作技术专家及指导
一度为规模世界第八、亚洲第一的海军舰队,中日甲午战争中全军覆没
领事裁判权:是指帝国主义国家侨民不受居留国法律管辖的特权
主要内容是:该侨民在居留国犯罪,或成为民事诉讼的被告时,只由其本国在居留国的领事或法庭依其本国法律审理
片面最惠国待遇:指一国在通商、航海、税收或公民法律地位等方面给予另一国享受现时或将来所给予任何第三国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