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革”对民主法制的践踏(1966—1976)1、“文革”的原因(1)20世纪60年代中期,党内指导思想的“左”倾错误的发展,毛泽东错误地估计了形势,认为党和国家面临资本主义复辟的危险
(2)党内个人专断,个人崇拜现象严重,民主集中制遭到破坏和削弱
(3)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利用、助长了毛泽东的错误
“文革”时期的个人崇拜形式多样的毛主席像章在当时应算是最普及的了2、文化大革命中新中国民主政治受到了怎样的践踏
2、“文革”对民主法制的践踏1)大批党和政府的各级领导人、各界知名人士和学者,惨遭批斗、抄家和残酷的人身迫害
2)国家主席刘少奇被迫害致死,成为新中国历史上最大的冤案3)国家的根本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成为一纸空文,各项法律名存实亡,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人身自由都失去了保障
4)1967年1月,以王洪文为首的“造反派”组织,非法夺取了上海党政各级领导权
接着,从中央到地方各级党政领导机关都被夺权,许多地方发生武斗,社会秩序遭到严重破坏
5)“文化大革命”期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连续十年没有召开,人民代表已无法正常行使其权利,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也不能实行
这样,新中国成立以后逐渐建立起来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中断了
老舍,著名作家1966
24跳北京太平湖溺死
李达,哲学家,武汉大学校长,中共一大代表,1966
红卫兵批斗彭德怀红卫兵喊出打倒刘少奇、邓小平的口号在批斗中,刘少奇曾拿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悲愤地抗道:我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你们怎样对待我个人,这无关紧要,但我要捍卫国家主席的尊严,谁要罢免我,要通过全国人大,你们这样做,是在侮辱我们国家
我个人也是公民,为什么不让我讲话
宪法保障每一个公民的人身权利不受侵犯
美国《时代杂志》关于“文革”的封面,请思考美国对文化大革命的态度
这是疯狂的十年,混乱的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