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XXX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出资人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XXXXXX有限责任公司是经甘肃省人民政府《XXXXXXXX》(甘政函〔200X〕XX号文)批准设立,在XXX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的国有独资有限公司
第三条公司注册名称:中文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英文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缩写:)
第四条公司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XXXXXXXXX万元
第六条公司为永久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
第七条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公司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核算
公司作为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甘肃省人民政府授权甘肃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省政府国资委”)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并以其认缴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
第九条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组织与行为、公司出资人权利义务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本章程对公司出资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第十条本章程所称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经济师、总会计师(财务总监)、总工程师、总法律顾问
第十一条公司经营宗旨:第十二条公司经营范围:第十三条公司可依法设立子公司、分公司,可以与其他法人企业共同投资组建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公司,并以认缴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二章出资人的权利和义务第十四条省政府国资委作为出资人在按《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履行对公司监督管理职责的同时,行使下列股东会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