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聘任协议书甲方:协议编号:法定代表人:签订地址:乙方:签订日期:年月___日身份证号码: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独立董事聘任事宜,在自由平等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第一条聘用和任期1.甲方同意根据《公司章程》和本协议条款聘用乙方为甲方独立董事,乙方同意根据《公司章程》和本协议条款受聘为甲方独立董事。2.乙方在甲方担任独立董事的任期为年,自年月日至年召开的甲方股东大会选举出新一届董事会为止。3.如因特殊原因使甲方无法在第2款约定的乙方担任独立董事的任期届满前召开股东大会并选举出新一届董事会的,则乙方应在甲方股东大会选举新一届董事会之前继续履行甲方独立董事职责,行使独立董事的权利并履行相应义务,直至甲方新一届董事会选举成立之日为止。第二条乙方的权利1.在乙方在甲方担任独立董事的任职期限届满前,除非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本协议的规定,甲方不得解除乙方职务。2.乙方有权根据本协议的约定,在甲方领取津贴。3.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每一次董事会召开之前,将该次董事会讨论的议案及其相关材料提前递交给乙方。4.甲方为乙方投保董事责任保险,具体依保险条款的约定执行。乙方按照《公司章程》和本协议规定履行的职务行为而给甲方造成的风险和损失,甲方不应要求乙方承担民事赔偿义务。在董事责任保险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情况下,对乙方按照《公司章程》和本协议规定履行职务行为给乙方个人造成的风险和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由于该等职务行为而引起的第三方对乙方提起诉讼或其它事件或程序而导致乙方承担的民事赔偿义务,甲方应对乙方进行充分补偿,但下列情况除外:(1)乙方违反本协议第五条第5款的规定,或有其它为了获得不适当的个人利益而采取的行为,从而违反其对甲方的忠实义务;(2)乙方严重违反《公司章程》和本协议的规定,有故意或重大疏忽行为。第三条乙方的职责和义务1.乙方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诚实信用,勤勉尽责。2.乙方应当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出席甲方董事会会议,并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发表意见、参与议案的表决;乙方出席董事会会议时,应由本人亲自出席,因故不能出席,应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董事会,委托书中应明确载明授权范围。在任何情况下,乙方不得连续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否则甲方董事会可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3.乙方参与的决议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的规定,致使甲方遭受损失的,乙方应和其他参与决议的董事对甲方负连带赔偿责任,但经证明在表决时乙方曾表明异议并记载于董事会会议记录的,可以免除责任。乙方若在表决中投弃权票或未出席也未委托他人出席,以及虽在讨论中明确提出异议,但表决中未投反对票,仍应承担责任。4.乙方应维护公司利益,不得利用在甲方的地位和职权为自己谋取非法利益。第四条津贴1.除非乙方已经承担或可能承担的义务限制或禁止乙方在甲方领取津贴,甲方应在本协议所述聘任期内,根据其有效的决议每年向乙方支付人民币万元的年度津贴,该等津贴为税前收入,将分十二等份按月支付。2.甲方可根据其有效的决议适当调整乙方的津贴。第五条乙方承诺1.乙方承诺,于本协议签订之时且于年月日甲方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乙方担任甲方董事之时,乙方已将其与担任甲方董事有关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此前是否向甲方或甲方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等情况,向甲方作了全面、真实、准确的披露,乙方已具有五年以上从事(经营管理、法律或财务方面)的工作经验,乙方具备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担任甲方独立董事的全部条件,且乙方没有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甲方董事或独立董事的情形。2.乙方保证,在履行甲方独立董事职责时,符合下列要求:(1)以甲方的整体利益为前提行事;(2)避免实际及潜在利益与职务冲突;(3)全面和公正地披露其与甲方或甲方关联企业订立的协议中的权益;(4)以适当的知识、经验和应有的技能,谨慎勤勉地履行职务。3.乙方保证在最多不超过家上市公司兼任独立董事(经有权部门批准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