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期权激励制度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股权期权的来源第三章股权期权受益人的范围第四章股权期权的授予数量及方式第五章股权认购预备期和行权期第六章股权期权的行权第七章丧失行权资格的情形第八章股权期权的管理机构第九章股权转让的限制第十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股权期权的有关定义1、股权期权:本制度中,股权期权是具有独立特色的激励模式
是指公司原发起人股东将其一定比例的股权分割出来,并授权董事会集中管理,作为股权期权的来源
按本制度规定,由符合条件的受益人与发起人股东签订股权期权协议,成为股权期权持有人
股权期权持有人在股权认购预备期内享有一定的利润分配权,并在股权认购行权期内有权将其持有的股权期权变更为实质意义上的股权,成为公司股东
持有人进入股权预备期以后,享有相应的股东分红权
5、股权认购行权期:是指按本制度规定,股权期权的持有人将其持有的股权期权变更为实质意义上的股权成为公司股东的时间
第二条实施股权期权的目的为了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实现对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和业务技术骨干的激励与约束,使他们的利益与企业的长远发展更紧密地结合,做到风险共担、利益共享,并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使决策者和经营者行为长期化,实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推动公司业绩的上升,公司引进股权期权激励制度
第三条实施股权期权的原则1、受益人可以无偿或有偿的方式取得股权期权,具体办法由股东会决议
但行权进行股权认购时,必须是有偿
2、股权期权的股权来源为公司发起人股东提供的存量,即公司不以任何增加公司注册资本的方式来作为股权期权的来源
3、受益人所持有的股权期权未经股东会一致同意不得随意转让
受益人转让行权后的股权时,应当遵守本制度规定与《股权转让协议书》之约定
第二章股权期权的来源第四条股权期权的来源股权期权的来源由公司发起人股东提供,各个发起人股东提供的股权份额由股东会决议
第五条公司股东会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