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科各种制度设备科工作制度一、凡属医院的医疗、教学、科研所需的仪器设备,均由设备科统一负责采购,供应分配,管理和维修
二、根据各科请购计划和储备情况,编制采购计划,报经分管院长和院长同意后组织采购
三、一般医疗用品按计划的品名、规格、型号、数量进行采购,贵重仪器,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由本科技术工程人员会同有关科室人员进行对采购仪器的先进性,运用性,可靠性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方面分析,经设备管理委员会论证后报院长批准后执行
四、购入的器械,仪器设备必须履行严格的出入库手续,设备仓库要按器械、仪器的性质、分类保管,做到帐物相符,库房应通风、防潮、整洁、防止器械损坏
五、各种医疗仪器的申领和保管,各科室须由专人负责
购入国内、外贵重仪器设备,应由技术人员及有关人员参加验收,然后入库上帐立卡,建立技术档案,同有关科室制定使用和管理制度,如发现仪器设备有问题,按规定进行退货、索赔、维修等手续
六、设备科对医院贵重仪器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及一级维修,各科室需修理的仪器设备,应填写维修申请单送交设备科由维修人员组织维修
七、设备科应每年对全院的医疗器械、仪器设备进行全面搬存、清点、核对,做到帐物相符
设备购置审批制度一、各业务科室应根据临床、科研、教学工作需要按年度编报设备计划,10万元以上设备应填写计划论证表,由医疗设备管理部门汇总后,交医疗设备管理委员会讨论,形成年度计划,并由院领导批准后执行二、购置大型医疗设备,必须先编写可行性报告及大型医疗设备配置申请表,报省卫生厅批准后执行
(以省卫生厅文件为准)第1页共11页三、对紧急情况或临床急需的医疗设备,应由使用科室提出申请,交院领导批准后,优先办理
四、各业务科室不得对外签定订购合同或向厂商承诺购置意向
参加各类会议时,可将会议上厂商介绍的产品资料带回本单位,按照有关程序办理批准手续
五、对各类设备所需的耗材、配件,应做好计划由医疗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