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表说明一、填报范围:财政安排部门预算中的项目支出,由财政下达预算的项目用款单位填写,经区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后一同报送区财政局,填报内容必须客观真实
二、封面填写说明(一)年份:项目评价工作具体实施的年份
(二)评价类型:在项目所属类型的方框内打“√”
(三)评价项目名称:按财政预算下达批复文件(含追加预算)的项目名称填写
(四)项目用款单位法人代码:按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单位法人代码填写
(五)项目用款单位、主管部门:必须填写全称,不能省略,须加盖单位公章
三、表格填写说明(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类型:按部门预算中划分项目支出口径填列
2.项目起止时间:分项目实施计划、实际起止时间两部分填列
3.项目概况:简要说明项目基本性质、用途和主要内容,涉及范围等情况
14.项目评价时段:财政部门资金下达(安排)年度
5.预算支出科目代码及名称:按照财政部统一的预算支出科目填写,应与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科目的填报口径相一致
(二)评价工作情况:1.绩效总目标与阶段(当年)绩效目标:应根据项目资金管理规定或申请资金时提出的绩效目标填写
2.评价指标选用情况:其中(1)选用评价指标参考范围:①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试行方案〉的通知》(粤财评〔2004〕1号)的附件《广东省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②市财政局《广州市政府部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穗财绩〔2006〕3号)的附件2《广州市政府部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③区财政局《关于印发〈广州开发区、萝岗区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方案(试行)〉的通知》(穗开财预〔2006〕218号)的附件2《开发区、萝岗区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④政府或行业对该项目资金的考核评价、管理指标等
(2)单位自设的评价指标应不含自评表中已列示绩效指标
(3)评价指标与绩效目标相关性:指选用评价指标与反映项目绩效目标的关联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