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信建设监理企业资质认证法律依据《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412号令)实施主体工业和信息化部受理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通信发展司,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
遵循的规章和文件一、《工业和信息化部行政许可实施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2号部令);许可条件通信建设监理企业资质等级分为甲级、乙级和丙级,甲级和乙级资质分为电信工程专业和通信铁塔专业,丙级资质只设电信工程专业
一、申请通信建设监理企业资质的,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企业(已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取得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工商预登记文件)
(二)、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具有固定的、与人员规模相适应的工作场所
(三)、具备承担相应监理工作的检测仪器、仪表、设备和交通工具
(四)、符合通信建设监理企业资质等级的标准
二、通信建设监理企业资质等级的标准(一)、甲级1、有关负责人资历:企业负责人应当具有从事通信建设或者管理工作的经历,并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或者同等专业水平;企业技术负责人应当具有8年以上从事通信建设或者管理工作的经历,并具有高级技术职称或者同等专业水平,同时取得通信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
2、工程技术、经济管理人员的要求:通信建设监理工程师总数不少于60人,申请资质中包含电信工程专业的,电信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当不少于45人;申请资质中包含通信铁塔专业的,通信铁塔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当不少于5人
在各类专业技术人员中,高级工程师或者具有同等专业水平的人员不少于12人,具有高级经济系列职称或者同等专业水平的人员不少于3人,具有通信建设工程概预算资格证书的人员不少于20人
3、注册资本:注册资本不少于200万元人民币
4、业绩:企业近2年内完成2项投资额3000万元以上或者4项投资额1500万元以上的通信建设监理工程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