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XXX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流程性文件文件编号:11108—2012008标题:工程项目建设管理程序2012年8月日第3版共10页XXXXXX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工程项目建设管理程序1.0目的为保证公司建设工程的规范、合法建设,严格手续办理,保证建设质量,控制投资成本,特制定本管理程序。2.0适用范围公司依法立项的新建项目、改建项目、扩建项目及房屋设施维修项目等建设施工管理。3.0术语3.1建设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从事建设工程活动,必须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坚持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的原则。3.2建筑工程:为新建、改建或扩建的各类房屋建筑物及附属构筑物,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工程,所进行的规划、勘察、设计和施工、竣工等各项技术工作和完成的工程实体,也成为房屋建筑工程。3.3新建项目:按照公司规划,在新购置的土地上,依照规定程序立项建设的工程项目。3.4扩建项目:在原有场地或房屋的基础上,为扩大生产、经营而依法立项建设的工程项目。3.5改建项目:对公司原有房屋设施或新购置、租赁的房产,进行土建、安装、装修等改造,使其符合公司生产经营需求的工程项目。3.6临时建筑:因生产、生活需要临时建造使用,而搭建的结构简易并在规定期限内拆除的建筑物、构筑物或其他设施。按《城市规划法》有关规定:临建期限不超过两年,层数不超过两层,不采用现浇钢筋混凝土等永久性结构形式。临时建(构)筑物,不予确权发证。3.7大型工程项目:属上述项目,且根据公司工程建设情况,确定总投资100万元(不含大型设备及运营设施)以上,建筑面积5000m2以上的施工建设项目。大型工程项目应进行全程审计。3.8小型项目:相对大型工程项目之外的建筑、安装、装饰、维修工程项目。3.9承办部门:公司总部及各经营单位工程项目专业管理部门以及专门成立的工程项目部,为承办部门。4.0内容4.1项目内部立项4.1.1公司建设工程,承办部门负责对项目的可行性进行论证,内容包括项目的地点、用途、投资、效益及项目框架结构、改造方案等基本概况,报本单位总经理审批同意后,按程序上报审批立项。4.1.2属新开门店建设项目,按公司《大型门店选址(项目改造、调整)论证报审流程》和《中百连锁超市门店选址论证报告流程》执行审批程序。4.1.3非新开门店建设项目,由承办部门论证,总经理签字同意,按以下投资额度审批立项:4.1.3.1投资额在50万元以下的改建项目(含装饰),本单位总经理审批立项;50万元以下新建、扩建项目依法办理手续的,报企管部备案立项。4.1.3.2在50万元—100万元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经营单位(或总部承办部门)报公司信息发展部,信息发展部按照相关规定组织企管部、财务公司等部门论证,出具论证意见报董事长同意立项。立项通过后报企管部备案后方可进入招标比价。4.1.3.3在100万元以上,按前项程序经董事会研究通过后,方可立项。4.1.3.4属于经营布局调整,柜台、架口、道具达到以上投资额度的以及非建设工程类投资项目,不属于本立项审批范围。4.2项目规划设计24.2.1工程项目经公司内部立项后,由承办部门依据规划设计条件,组织有相应规划资质的单位进行规划设计,设计办理“用地规划”所需的四图一书、效果图等。4.2.2用地规划批准后,组织有相应设计资质等级的单位进行项目的建筑、结构、安装等施工图纸的设计,并经当地图审部门、消防部门图审通过,为合法的建设图纸。该施工图纸是办理“工程规划”的主要资料之一。4.2.3改造项目涉及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变动的土建、安装、装修工程,施工前必须委托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新建、扩建项目影响主体结构的施工项目,必须经设计单位计算后出具设计方案,否则,均不得施工。4.3项目外部立项4.3.1临时建筑项目由承办部门到当地规划部门、城管部门办理临建审批手续方可施工。4.3.2新建项目投资50万元以上,由承办部门按国家规定和公司《工程项目建设手续办理程序》到工程所在地发改委办理“项目立项”审批手续。普通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5万平方米以上项目由市发展改革部门核准,5万平方米以下项目由县级发展改革部门核准。4.4外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