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形式美的一条规律叶朗王国维在题为《古雅之在美学上之位置》的文章中,论述了“古雅”的性质与意义
他说“除吾人之感情外,凡属于美之对象者,皆形式而非材质也
而一切形式之美,又不可无他形式以表之,惟经过此第二之形式,斯美者愈增其美
而吾人之所谓古雅,即此第二种之形式
⋯⋯故古雅者,可谓之形式之美之形式之美也
”王国维是深受康德影响的
他把美分为优美与宏壮两种,两者皆形式之美,而“古雅”则属于“形式之美之形式之美”,或“第二形式之美”,实际上就是今日所谓艺术的形式美
在这篇关于艺术形式美的专论中,王国维集中论述了艺术形式美在艺术中的作用问题
他认为,在艺术中,优美与壮美一定要同“古雅”相结合
也就是说,艺术形象、艺术意境优美与壮美一定要通过艺术形式美“古雅”才能表现出来
他说“优美及宏壮必与古雅合,然后得显其固有之价值,不过优美及宏壮之原质愈显则古雅之原质愈蔽
”王国维这段话深刻地揭示了艺术形式美和艺术形象之间的辩证关系
艺术是创造形象的
如果没有艺术的形式美,艺术的内容就不可能得到表现,当然就不可能有美的艺术形象,不可能有艺术美
所以说“优美及宏壮必与古雅合,然后得显其固有之价值”
另一方面,艺术形式美却不能同作为整体的艺术形象游离而突出自身,相反,“优美及宏壮之原质愈显则古雅之原质愈蔽”
从王国维所说的“优美”、“宏壮”与“古雅”之间的“显”与“蔽”的关系中,显示出一个道理艺术形式美不应该坚执着它与艺术内容的对立,这个对立应该达到和谐的统一,融合为一个完整的艺术美的形象
也就是说,当艺术的感性形式诸因素把艺术内容恰当地、充分地、完善地表现出来,从而使欣赏者为整个艺术形象艺术意境、艺术典型的美所吸引,而不再去注意形式美本身时,这才是真正的艺术形式美
在这里,艺术形式美只有否定自己,才能实现自己
否定得愈彻底,实现得也就愈充分
锤嵘《诗品序》,批评沈约等的声律之说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