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接金融、间接金融与货币政策金哲改革以来,我国金融理论界对间接金融与直接金融的关系一般持以下观点间接金融是各单位、个人之间通过各种金融媒介体即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中介进行的资金转移形式。直接金融是资金盈余者和资金短缺者之间直接借贷的资金融通方式,由双方直接商议或在公开市场上买卖金融证券来完成。间接金融和直接金融是现代资金融通关系的两种重要形式。间接金融有积少成多,化短为长,分散风险的优点,但直接金融却有筹资成本低,投资灵活自主和资金流动快速、直接的优点,所以两者在世界各国都是并行发展的趋势。应以间接金融为主、直接金融为辅,把直接金融作为间接金融的重要补充方式予以积极扶持和发展,另一方面不能在经济条件不成熟时,过分夸大直接金融的作用,用直接金融取代间接金融。以上分析侧重于两种金融形式的区别,归结为一点就是,它们截然分开,互相排斥,互为补充。但是,金融机构的膨胀,金融资产的增多,金融体系的深化都使间接金融和直接金融从简单的互相替代发展为互相包容,互相渗透、互相作用。这一复杂的关系对金融机构的经营管理、货币需求、货币供给,货币政策的作用机理和效应,都产生深远的影响。一、直接金融和间接金融的徽观竞争与合作两种金融都为资金从盈余方向短缺方的转移提供服务,都以效益为标准分配资金这一重要经济资源,所以两者必然会产生竞争在吸引剩余资金方面,直接金融工具和间接金融工具通过利率收益率高低、风险大小、流动性强弱,存取方便程度等方面展开激烈竞争。目前社会集资热抽走不少银行存款就是股票等直接金融工具利用高利率吸引银行储蓄存款的结果。在资金运用方面,银行贷款和直接融资在利率水平、偿还方式,风险转嫁程度,信息披露,银行贷中调查等附加要求方面争夺客户。八十年代全球金融自由化的一大趋向就是信誉好的大企业从依赖银行贷款纷纷转向在金融市场上直接融资,这不仅使银行损失了原有客户,而且使银行资金运用的风险增大。银行系统和直接金融机构还在“服务”上进行激烈竞争,哪一方提供的服务质量高、费用低,满足融资者需要,哪一方就能更多地吸纳资金,占领市场。然而由于服务方式和金融工具上的差异,间接金融和直接金融之间的竟争并非同质金融产品的完一全竞争,而是各有所长的垄断竞争。它们各自的独特之处满足不同种类的融资需要,所以直接金融的兴旺发达并不以间接金融的萎缩、衰落为前提,相反两者在以下几方面的良好合作能够促进它们共同发展直接金融工具是银行资产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有助于银行总资产在盈利性、安全性、流动性上的平衡。直接金融市场实现资金融通之后,这笔资金或以现金方式进行流通,或以企业存款方式重新回到银行系统,变动的是存款种类如由城乡居民储蓄存款变成企业存款和银行负债结构。现金漏损率的不同还可能导致银行负债匆增加如一部分流通中现金通过购买债券和股票进入银行体系或者减少如获得资金的证券发行公司更多地持有现金。银行除了自身购买和出卖直接金融资产以外,还向直接金融领域的证券商等提供信用支持,间接金融和直接金融的过度结合会形成饱沫经济,直接金融市场的动荡通过这层关系影响银行经营业绩,甚至导,致银行破产倒闭。在发展中国家的金融深化过程中,从无到有的直接金融市场积极培育着公众的效益意识、市场意识和风险意识。为银行成为市场经济下真正意义的商业银行奠定了良好的市场基础。鉴于以上诸多因素,我国的直接金融发展到什么程度比较合适呢绝对数字不可能也没必要给出,但在我国今后的金融发展战略上需要着重考虑以下几点首先,直接金融对间接金融形成的竞争压力有益于银行认真反省,发展自身优势,改善经营管理,积极走向市场、适应市场。不能因为现在银行受到的冲击而减缓或否定直接金融的发展。解决问题的思路不应该是压抑直接金融市场来保护现有银行的落后与不足,而应该积极想方设法促进银行迎头赶上。目前社会集资的盲目增长和由此出现的银行支付困难一方面是直接金融市场极不规范的产物,一方面也是对缺乏弹性的银行利率政策,低效混乱的银行经营与服务、呆板生硬的中央银行宏观调控的一个有力的挑战。这些问题的集中暴露说明银行体系的改革落后于直接金融市场的发育。两者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