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律失常的急诊处理——2013《心律失常紧急处理专家共识》解读作者:王琳(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上传时间:2013-12-2510:10:342013年5月我国首部《心律失常紧急处理专家共识》(以下简称《共识》)在北京发布
《共识》由中华医学会心血管病学分会联合生物医学工程学会中国心律学会、中国医师协会循证医学专业委员会和中国老年学学会心脑血管病专业委员会编写,其目的是普及急诊心律失常的抢救知识,推动规范治疗
主要包括三个部分:一.心律失常紧急处理的总体原则急诊心律失常是所有医生都会遇到的,要求急诊医生有应急反应的能力,而治疗决策中权衡效益与风险是永恒的主题
心律失常紧急处理的总体原则:首先识别和纠正血流动力学障碍;血液动力学状态不稳定包括:进行性低血压、休克、急性心力衰竭、进行性缺血性胸痛、晕厥、意识障碍等
严重血液动力学障碍者,需立即纠正心律失常
对快速心律失常应采用电复律,见效快又安全
电复律不能纠正或纠正后复发,需兼用药物
心动过缓者需使用提高心率的药物,或置入临时起搏治疗
血液动力学相对稳定者,根据临床症状,心律失常性质,选用适当治疗策略,必要时可观察
其次纠正与处理基础疾病和诱因;需要尽快识别是否存在基础心脏病;是否存在心肌缺血或心功能不全;是否存在诱发因素
心律失常病因明确者,在紧急纠正心律失常同时应兼顾基础疾病治疗(如改善心肌缺血);心律失常病因不明者或无明显基础疾病者,也应改善患者的整体状况,消除患者紧张情绪
常见的致心律失常的诱因有电解质紊乱、血气和酸碱平衡紊乱、医源性因素(致心律失常的药物,致长QT的因素等)3
然后是心律失常本身的处理;简要询问病史,大致了解心律失常可能的原因;血液动力学允许的情况下快速完成心电图记录,大致确定心律失常的种类;采用药物或器械终止心律失常;如心律失常无法终止时,以稳定血流动力学、改善症状为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