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管理实施方案海绵城市是指通过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充分发挥建筑、道路和绿地、水系等生态系统对雨水的吸纳、蓄渗和缓释作用,有效控制雨水径流,实现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的城市发展方式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工作,加强水资源节约和集约利用,涵养水资源,提高城市防涝能力,保护和改善市城市生态环境,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管理的实施意见》(政办发〔〕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制定如下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战略部署和国家、省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管理的有关要求,坚持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为引领,科学规划和统筹实施建筑与小区、道路与广场、城市绿地与公园、城市水系统建设与改造,坚持试点先行、以点带面,努力实现海绵城市渗、滞、蓄、净、用、排的功能
通过加强规划建设管理,推广低影响开发建设模式,构建海绵城市建设综合治理体系,实现城市生态发展的良性循环
二、总体要求一基本原则规划引领系统布局
在城市总体规划和城市水系统规划、绿地系统规划、道路交通规划、排水防涝规划等各层级规划中落实海绵城市建设、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建设的内容先规划后建设发挥城市规划在海绵城市建设中的控制和引领作用
同时系统考虑全市海绵城市和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建设的目标、策略和建设时序
因地制宜生态优先
结合我市生态条件注重对城市原有生态系统的保护和修复因地制宜采取“渗、滞、蓄、净、用、排”等措施科学选用下沉式绿地、植草沟、雨水湿地、透水铺装、多功能调蓄等低影响开发设施及其组合系统实现雨水的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和可持续水循环提高水生态系统的自然修复能力
统筹考虑整体治理
坚持局部治理与区域整体治理相结合最大限度地利用雨水资源科学统筹规划,推进城市水系统、园林绿地系统、道路交通系统、建筑小区系统四大系统衔接与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