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四高2015级一(4)班“三星学生”评比办法(试行稿)一、每举行一次考试,就进行一次“三星学生”的评比。评选出的“三星学生”照片贴进光荣榜以示表彰。二、“文明之星”评比实行积分制。1.每生基础分为100分。2.考试成绩进入年级前50名加30分,前100名加25分,前300名加20分,前500名加15分。3.考试成绩进入班级1-10名加20分;11-20加15分;21-30加10分;31-40名加5分;41名后加2分。4.依成绩进步幅度加分。年级进步200名以上加20分;199-100名加10分;99-50名下加5分;49-1名加2分。5.学生违记、值日不达标等,被学生会通报评批的,依学生会所扣分值,记相等值负分。6.学生违记、值日等并被值日班长、班主任记录批评,依学生会扣分标准,记相等值负分。7.积极参加班级、年级、学校比赛等活动,成绩优异并获奖可记5-15分。8.有其它突出表现的,经班委会商量,可酌情记分。9.依积分总和从高到低次序确定文明之星。三、“学习之星”评比。依当次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四、进步之星评比。依当次考试与前次考试成绩进步幅度大小确定。五、“三星学生”评比结果作为期末评优评先、贫困救助、电子学籍期末综合评价等依据。一(4)班委会2015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