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公办教育与民办教育共同发展的保障措施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的产生、发展引起了教育界及全社会的关注
明确民办学校在我国教育格局中拾遗补缺、有益补充、直至成为教育事业重要组成部分这一发展过程至关重要
实践表明,民办学校的发展对加快普及九年义务教育、顺应社会需求、缓解“择校”压力,解决流动人口子女就学问题等都有积极的现实作用
加强指导,强化法规建设和政府主管部门的管理职能,走一条“以质量求生存,以特色求发展”的办学道路应是民办学校发展的主要对策
随着改革步伐的加快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我国办学体制呈现出多元化的发展特点,特别是《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颁布以后,一批义务教育阶段的民办学校应运而生并迅猛发展
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的发展问题,已引起教育界及全社会的关注
一、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的基本定位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的出现,是改变政府包揽办学,逐步建立以政府办学为主体,社会各界共同办学体制的必然产物
伴随着它的出现,人们的疑虑与困惑也接踵而来,义务教育阶段的民办学校是否会对我国义务教育阶段的公办学校形成冲击
实施义务教育的责任是否会逐渐转由社会承担
解决这种疑虑与困惑的关键是必须明确我国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的定位问题
义务教育由政府承担已成为社会的共识
我们国家经过几十年的努力,已经建成以公办学校为主体的国民教育系统
尽管这一系统存在着许多问题,但以公办学校为主的基本性质应予以肯定
我国公办学校十分强大,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的特点之一,义务教育阶段办学主体是政府,应由政府负担
尽管目前国家财力有限,但国家仍千方百计不断加大对义务教育的投入
1999年度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强调,在安排教育经费时,要保证向“两基”倾斜
1995年和“九五”期间,中央义务教育专项教育拨款增量累计将达到39亿元,加上各地12∶的配套资金,到2000年,用于贫困地区实现“两基”的资金总额将超过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