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词6地方行政[概念阐释]地方行政是一个政治名词,指地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地方行政制度是国家为了方便行政管理的实施,而划分行政区域、设立地方分治机构的制度和惯例。(一)古代地方行政沿革的特点自秦统一以来,我国古代地方行政区划经历了秦汉时期的郡县制;魏晋南北朝及隋代的州制;唐宋时期的道路制;元、明、清时代的省制这四个建立、发展、变革和完善的阶段,其沿革发展变化的特征有如下几点:第一,我国古代地方行政区划的设置始终处于动态的变化之中,并随着社会的发展而不断演变,变革是绝对的,稳定则是相对的。第二,不同历史时代,各地区在行政区划中的地位是有差异的。一般说来,经济发展较为发达地区,其行政区划的地位较高,设置也比较密集;反之,则地位较低,设置也比较稀疏。第三,我国每个历史时期行政区划单位变化最大、最为频繁的是地方最高一级行政区划单位,秦为郡;汉为郡与国;魏晋南北朝和隋为州;唐为道;宋为路;元为行省;明为布政使司;清为省。其辖区范围、行政职责和官员的设置都有差异。第四,历时两千余年,我国古代地方行政区划中最稳定的单位是县,它始终是我国古代行政区划中最基本和最低一级的单位,有极强的稳定性。第五,愈早设置的行政区划单位,随着时代的发展,有地位愈低的发展趋势,如县是我国最早出现的行政区划单位,在秦汉降为二级行政区划单位,魏晋南北朝则降为三级行政区划单位,至元明时期则降为四级行政区划单位。第六,我国古代地方行政区划系统一直处于不断的演变之中,秦汉为二级制;魏晋南北朝为三级制;隋为二级制;唐宋为三级制;元、明为三级和四级混合制,以四级为主;清代为三级制。可见,我国古代地方行政区划在郡县制时代以二级制为主,州制时代和道路制时代以三级制为主,省制时代前期以四级制为主,后期以三级制为主。(二)中央与地方关系研究综述中国古代地方行政制度的演变,关系到中国古代中央与地方关系的演变,是中国古代史的重要知识点,也是近年来高考历史经常考查的问题。张佐良在《近三十年来的古代中央与地方关系研究综述》中只对近三十年来古代中央与地方关系的研究状况作了综述。(1)中央与地方关系的产生。李治安《唐宋元明清中央与地方关系研究》(南开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认为,夏朝就出现了统一的中央政权和中央辖属的地方政权。因此,从夏朝开始,我国就产生了中央与地方关系。薄贵利《中央与地方关系研究》(吉林大学出版社1991年版)认为,在春秋时代以前的中国古代社会,尽管存在着国家,但由于许多国家面积狭小,人口稀少,行政事务简单,只设立一级政府,足可进行统治和管理,而不需要设置地方政府,因而也就不存在中央与地方的关系。在中国古代,封建的中央与地方关系虽然早在春秋时期即已产生,但真正对后世产生重大影响的则是秦王朝所确立的政治体制及其所形成的中央与地方关系。(2)中央与地方关系研究的内容。李治安《唐宋元明清中央与地方关系研究》指出,中央与地方关系的主要内容,即中央政权与地方政权的上下统属和行政、财政、军事、司法等方面的权力分配,亦即中央集权的程度问题。吴宗国《中国古代官僚政治制度研究》(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认为,中央对地方的控制问题包括控制能力和控制手段如制度等,其中包括中央对地方的监督问题。(3)中央与地方关系的模式。李治安《论古代中央与地方关系的演化和若干制约因素》认为,就中央与地方的权限划分问题而言,大体存在中央集权、地方分权两种基本模式。在中国封建社会,中央与地方关系的典型模式是专制主义的中央集权制。根据中央集权程度、中央对地方的控制程度以及中央与地方之间的运作方式,薄贵利《中央与地方关系研究》把中央与地方关系概括为分割模式、分离模式、上位包含模式、下位包含模式、分割与下位包含并存模式和分权协作模式。(4)中央与地方关系的发展趋势。薄贵利《中央与地方关系研究》指出,中央与地方关系产生以后,在中国封建社会,中央与地方关系发展的主流趋势,是不断强化王权,不断加强中央对地方的控制,形成了独具特色的中国封建专制主义的中央高度集权制。(三)中央与地方关系演进的制约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