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课第二课时受教育——法律赋予的权利和义务学习目标:情感、态度、价值观:能够正确行使受教育的权利,自觉履行受教育的义务
能力:学会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受教育的权利
知识:知道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教学重点:珍惜受教育的权利,履行受教育的义务
教学难点:受教育既是公民的基本权利又是公民的基本义务
教学过程:环节一、创设情境,导入新课出示我国宪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学生思考:我国法律为什么做出这样的规定
环节二、自主探究全面理解学习任务一:受教育为什么既是权利又是义务
1、阅读中国农业大学校长陈章良的事迹,谈谈享有受教育的权利对个人发展的重要性
2、议一议:如果公民不履行受教育的义务,对国家和个人会产生什么影响
⑴公民只有通过接受教育,才能掌握,增长,丰富和完善自己;才能获得良好的,享受
受教育能改变我们的,是我们每个人自身和的要求,受教育是我国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
⑵教育不仅能改变的命运,而且决定着的未来
社会主义现代化需要数以亿计的、数以千万计的专门人才和一大批
每个公民都有责任通过接受一定程度的教育为国家和做出贡献
学习任务二:我们应该怎样珍惜受教育的权利,履行受教育的义务
1、阅读P43讨论:马燕是怎样珍惜和维护自己受教育的权利的
2、填写P45方框内容“争做全面发展的中学生”
⑴要坚持使自己受到的教育
⑵努力使自己在等方面全面发展
⑶争取接受的教育,积极通过进行学习
环节三、合作探究,共同反思当前,由于受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我国就业市场不景气
很多大学毕业生也不好找工作为此,许多家长和学生认为上学已没有什么意义,不如早找点活干,挣钱享受了再说
你怎么认识这种社会现象
请运用所学知识加以说明
环节四:夯实基础及时反馈一、我来选择(温馨提示:每小题只有一个符合题意的答案)1.古希腊哲学家亚历士多德说:“国家的命运,有赖于对青少年的教育
”对这句话的理解正确的是()①教育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