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培训教育管理制度为规范公司员工职业安全卫生教育(以下简称安全教育)工作,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能力,防止各类事故,减少职业危险,根据国家《劳动法》和原劳动部《企业职工职业安全卫生教育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莱芜矿业有限公司各单位、机关科室、以及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本制度也适用于进入以上单位作业的外来施工单位和人员
各单位必须经常开展安全教育,建立、健全相应的安全教育制度,普及灌输安全知识
公司安全环保科、职工培训科对全公司各单位安全教育实施指导、检查和监督
领导和管理人员的安全教育公司经理层的安全培训教育公司在职的副总经理以上领导、干部的安全教育,由集团公司组织、人事、职工培训部门和安全环保处共同组织进行,也可参加由政府主管部门组织的经理、厂长安全教育培训班
新上岗的副处级以上干部由公司职工培训处、安全环保处组织,统一进行
经考核合格,取证上岗
学习教材由公司安全环保处根据政府主管部门和集团公司有关规定或公司管理需要确定
安全教育的时间不少于学时
安全教育内容为:()国家和集团公司有关职业安全卫生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工伤保险法律、法规以及事故预防、控制、处理知识;()安全生产管理职责、职业安全卫生知识及安全文化;()安全管理理论知识和安全工程技术知识;公司副科级以上管理干部的安全教育公司副科级以上干部的安全教育由职工培训科和安全环保科共同组织进行,并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学习教材由安全环保科根据政府主管部门有关规定或公司管理需要确定
安全教育时间不少于学时,学习内容同
专业安全管理(技术)人员的安全教育各单位安全技术管理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教育并经考核合格方能任职
专业安全管理(技术)人员的安全教育由各级安全管理部门组织
可参加集团公司安全环保处和职工培训处举办和或者二级单位举办的安全干部岗位培训班,也可参加由政府有关行政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