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课第一节生命和健康的权利一、学习目标:认识人格权的含义和内容;明白公民的生命健康权是首要的人格权,不容侵犯,受法律保护;提高辨别是非的能力,珍爱生命,珍惜自己的生命,关注自己的健康。二、重难点:法律保护生命健康权,尤其对于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三、预习导学:(一)生命健康权是首要的人生权利1、人身权利:(1)地位:是公民的权利。(2)内容:包括和2、人身自由:(1)内容:①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公民的完全由自己支配②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侵害公民的人身自由,法律禁止、、等限制或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行为。(2)意义:人身自由是我们参加各种活动,充分享受其他各种权利的。3、生命健康权:(1)地位:是公民的人身权利。(2)意义:是公民参加一切、享有其他一切权利的。(二)法律捍卫我们的生命健康权1、未成年的生命健康权受特殊的保护:(1)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由于年幼、和,生命健康较容易受到侵害。(2)保护未成年人的生命健康是的共同责任。(3)我国法律对未成年人的给予了特殊的保护。2、生命健康权受侵害时的法律救济(1)对公民生命健康权保护的法律法规:、刑法、和治安管理处罚法等。(2)当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受到非法侵害时,受害人有权请求。侵害他人生命和健康为法律所不容,的要受到法律的制裁。四、课堂学习:小组交流并展示预习结果;通过案例进行分析说明,教师点拨。活动一:某村村民为了惩治小偷的罪恶行径竟将其活活打死,事后该村村民受到了法律的严厉制裁。问:村民为什么会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活动二:投票选“小偷”一天,某市服装技校的一女生寝室丢了东西,学校查了半天也没查出谁是小偷。于是校长、老师和几个班长一商量,决定采取投票选举的方法,把小偷给选出来。该校校长说:“我们就来个无记名投票选举,看看到底谁是大家公认的小偷?”选举结果显示,共有6位同学榜上有名,根据选举结果,“票数最多的处罚最重,票数少的处罚最轻。”讨论:(1)你如何看待该校的这种做法?(2)被评为“小偷”的同学可能会怎么想,会怎么做?为什么?(3)在上述两个故事中,你认为被损害的行为有哪些不同点?有哪些相同点?(4)结合故事和教材,你能说出公民最基本的权利是什么吗?它的含义是什么?包括哪些内容?活动三:由于怀疑工厂女工偷窃假发,一家由韩国人在深圳开办的假发厂竟对其56名女工强行搜身,并喝令女工们双手抱头站立长达1个多小时之久。仪一议:该厂是否侵犯了公民的人身自由?请说出你的理由?活动四:这是一个真实的故事,2007年11月8日早上6:40在青岛市南京路和辽阳西路路口发生一起车祸,一个油罐车刹车失灵,撞翻了12路公交车,公交车[展开全部]这是一个真实的故事,2007年11月8日早上6:40在青岛市南京路和辽阳西路路口发生一起车祸,一个油罐车刹车失灵,撞翻了12路公交车,公交车将正在人行道上正常行走的14岁小姑娘活活的压在了车下,小姑娘当场死亡。此作品为了悼念这个14岁的小姑娘而改编的,祝小姑娘一路走好,希望天堂里没有车来车往。回答:(1是什么夺去了女孩的生命健康权?(2)你知道我们生活中还有哪些威胁、侵害我们生命健康的因素?(3)保护未成年人的生命健康权的法律主要有哪些?(4)当你的合法权益受到非法侵害时你会怎么做?五、作业:材料:我国法律禁止用工单位非法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禁止安排未成年(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的劳动者)从事矿山井下、有毒害、劳动强度大的劳动。1、法律禁止使用童工,对于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有什么意义?2、如果使用童工不被禁止,后果将会怎样?六、课后练习1、在我国公民说享有的权利中,最基本、最重要的权利是()A、受教育权B、隐私权C、姓名权D、人身权利2、在公民的人格权中,居于首要地位的是()A、名誉权B、人身自由权C、生命健康权D、隐私权3、2009年4月17日,原内蒙古万里大造林有限公司职员郜誉钧,因非法拘禁罪被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两年。这个案例告诉我们()A、我国法律保护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B、所有公民的人身和意志完全由自己支配,他人不得干涉C、任何机关和个人都不得拘禁他人D、人身自由是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