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语文课堂教学中对学生评价的几点思考语文课堂教学是学生学习语文的主渠道,对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长期以来,语文课堂教学的评价往往以教师的评价为主,关注的是学生的知识和能力,而在很大程度上忽视了学生学习的过程、方法、情感态度以及价值观,从而削弱了教育教学效果,不利于学生整体人格的形成。课程标准评价建议指出:“评价的目的不是为了考察学生达到学习目标的程度,更是为了检验和改进学生的语文学习和教师的教学,改善课堂设计,完善教学过程,从而有效地促进学生的发展。不应过分地强调评价的甄别和选拔功能。”具体而言,语文课堂教学中对学生的评价是促进学生在语文课堂中培养他们的语文素养、激发他们的主体意识、启迪他们的创新精神的一种有效手段。基于以上认识,笔者认为语文课堂教学对学生的评价应该注意体现以下几个方面:一、注重评价内容的多样性新课程标准中,语文学科教学内容的涵义不但包括语文基础知识和语文基本能力,还包括学习语文的过程和方法、在语文学习中所表现出来的情感态度和价值观等非学业内容。后者一方面是语文学科培养的重要内容,另一方面对于学生语文学业成绩的好坏也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所以,在语文课堂教学评价中,也必须对学生的非学业因素予以关注。全国著名教师孙双金老师曾经对一节成功的语文课有过精彩的描述:一堂成功的语文课,首先应该是充满生命力的。学生在一节好课中应该是“小脸通红,小眼发光,小手直举,小嘴常开”。“小脸通红”它指向学生的情感领域,教学触及到了学生的情感琴弦,学生的学习兴趣被激发了,他就会兴奋起来,他的小脸就会通红;“小眼发光”指向学生的智力领域,学生智力的火花被点燃了,他的小眼就会发光;“小手直举,小嘴常开”它指向学生的参与领域。由此可见,在我们的语文课堂评价中,对学生的“小脸”“小手”“小眼”“小嘴”的殷切关注和全面评价,作用不可小觑。课堂教学中对学生的评价在内容上既要重视结果,更要重视过程,尽量少用目标评价,更多地进行过程评价。让形成性评价和总结性评价相结合,综合性评价和分解性评价相结合,特色评价和整体评价相结合。具体来讲大致可以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学生是否达到课堂建构目标。(2)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包括收集、处理信息的能力。(3)学生在课堂中的人际交往和合作精神。(4)学生的探究精神和创新意识。(5)学生在课堂中所表现出来的人文气质,包括情感和价值观。(6)学生在本课中的学习状态与前期学习状况的比较(以正面激励为主)。等等。二、注重对评价对象的尊重性学生是学习的主人,是课堂教学的主体。在语文课堂教学的评价中,要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立足于学生的发展。以尊重学生为前提,调动他们的学习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在课堂教学中,不同的学生由于有着不同的生活经历、不同的个人知识储备、不同的自我情感理念,再加上他们可能从不同的视角、不同的文化背景对感知对象做不同的解读,这样就形成了他们的独特的心理感受和情感体验。学生在自己独特的感受中不仅可以感知理解对象的一般意义,而且还可以根据对象和自己的意识投射建构新的意义,从而获得一种创新的审美享受。“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尊重了学生的独特感受,就赋予了课堂和学生更强大的生命力。例如,在学习《落花生》一文时,学生对待“做人应该做什么样的人”这个问题就有不同的态度。有的学生说要做花生那样的人,虽然外表不好看,却用途广泛,默默奉献,现实社会就是需要具有花生品格的人来奠基和支撑;还有的学生则说要做苹果那样表里俱美、才美外现的人,有了能力就该主动表现、积极参与,最大限度地发挥自己的优势,造福社会。这两种观点是学生不同价值观的具体体现,都应该得到尊重和肯定。对于同样的教学内容,即使在同一教学过程中,学生的理解、能力的提升、情感的表达是千差万别的。教师不能以自己的意愿,以统一的标准去要求学生。在正确导向的前提下,教师应该尊重学生有不同观点,鼓励学生从不同的角度去思考问题。对评价对象的尊重,还表现在课堂中教师与学生形成平等合作的伙伴关系,使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