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法学院心理协会计划书主办方:中山大学法学院二零一五年六月一、组织名称(一)名称中山大学法学院心理协会(二)标语同弧度微笑共频率心跳二、建设意义加强和改进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是新形势下坚持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重要举措,是促进学生身心健康成长、培养高素质技术应用型人才的重要途径。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意见》精神,切实加强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及早预防、及时疏导、快速干预、有效控制学生中可能出现的心理危机事件,减少学生因心理危机带来的生命损失,促进学生健康成长,成立法学院心理协会,帮助大学生树立心理健康意识,预防和缓解心理问题,帮助大学生处理好环境适应、自我管理、学习成材、人际交往、交友恋爱、求职择业、人格发展和情绪调节等方面的困惑。三、理念宗旨(一)理念心理健康是指一种持续且积极发展的心理状态,在这种状态下,主体能作出良好的适应,并且充分发挥其身心潜能。心理健康教育是“新健康教育”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是以培养身心健康社会公民为目的,通过运用健康管理的方法,以校园环境、功能环境的改善为主,人文环境的改善相配合,以老师和学生两个主体,提供科学、健康、专业的指导。拟在学校建设专门的健康指导室(心理咨询室),配备专业的心理咨询师长期驻校,以开设心理课程和开展课外活动等方法引导学生的健康心理发展。我院坚持“以学生为中心,强调以全体学生为服务对象,协助学生充分发挥潜质,使他们成为更加完美的人”的心理健康教育理念,注重培养大学生的心理品质,促进大学生个体主观幸福感。(二)宗旨心理协会将以专业的心理知识、亲切的服务态度、接地气的活动方式来为法学院的师生服务。正如我们的标语所说:我们用与同学们一样的心灵去思考,去感受各位同学的心灵世界,我们共呼吸,我们共命运;我们希望能够用我们的力量去帮助他们,看到他们满意的微信,我们也会发自内心的快乐。营造出一种和谐友好、自由奔放的氛围,进行心与心的交流,心与心的沟通,心与心的交换。四、组织架构中山大学法学院心理协会设置会长1名、副会长2名,设置宣传部、秘书部、咨询部、培训部四个部门。(一)会长与副会长职责如下:1.对上接受具体工作并定期汇报。2.集思广益,确定工作方向,并将具体工作委派到各部长。3.相互协调配合,跟进落实活动。4.定期召开会议,与各部长沟通了解工作情况,并制定相应方案。5.负责重要人事安排。6.部分权责可视具体情况而增减。(二)各部门的职责如下:1.宣传部(成员为1名部长,1名副部长,干事若干)①主要负责微信公众号及微博的开发运营,传递心理资讯,传播心灵鸡汤,提供情感交流平台。②承包各类有宣传作用的产品制作,包括海报、ppt、视频等等。③帮助各部门活动的线上及线下宣传,打造法学院心理协会品牌。④负责相应活动的拍照留念工作,后期进行心理协会活动总结宣传。2.秘书部(1名部长,2名副部,干事若干)①负责与其他学院的各个机构合作并开展活动,负责与心理系、心理咨询中心沟通。②负责具体讲座、论坛等活动的会务工作。③负责做好会议通知等上传下达工作,收集整理会议资料,做好会议纪要。④协助其他部门做好活动准备(包括海报,课室,扫楼等各种申请,活动场地的布置等)。⑤负责每次全员活动的策划与特色活动的安排。⑥学生心理档案的建立与管理。⑦定期的心理小测试以及问卷调查。3.咨询部(1名部长,1名副部,干事若干)①咨询部负责心理咨询室的使用和管理。②对需要进行心理咨询和情感宣泄的学生提供预约服务。③作为媒介,预约中大心理咨询中心。④负责相应同学的后期回访工作,看是否需要继续提供帮助。⑤收集好经验丰富的老师和高年级学长的信息,定期发布接受预约信息,或者负责联系同学指定希望交流的老师学长,作为媒介帮他们预约及做好相关事宜。⑥每日在办公室值班,负责接待来访人员与现场预约等。4.培训部(1名部长,1名副部,干事若干)①负责对各年级心理委员专业素质的培训工作。②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