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人事代理合同人事代理服务协议甲方:地址:法定代表人:乙方:地址:法定代表人: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为甲方直接聘用的员工提供人事代理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合同期限本合同有效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合同期满前一个月之内,甲乙双方均未书面提出解除合同,则本合同有效期自动延期一年,依此类推
第二条服务项目乙方根据所在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要求,向甲方和甲方员工提供的人事代理服务详见附件三《人事代理服务项目明晰表》
第三条服务费用标准1、按甲方提供的当月人员清单收取元/人/月的人事代理服务费(不含其他任何费用)
2、按实际当月发生的甲方需要补缴的补缴服务费元/人/月
3第二章乙方陈述和保证第四条乙方陈述和保证1、乙方陈述和保证有必要的能力来履行本协议及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且其对本协议的签署和履行不会构成对任何其作为一方的重大协议或合同的违约
2、乙方陈述和保证具有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义务所必需的知识、经验、能力、技术和资源,且同意以专业的态度,与领先的服务标准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义务
3、乙方具有经营其业务和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所必需的所有执照和许可证,且同意在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义务时遵循所有适用的法律、法规、条例、法令和政策
4、乙方陈述和保证对服务的履行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有权利(包括但不限于,第三方的保密关系、专利、著作权、商业秘密或其他专有权利)
45、乙方陈述、保证并承诺其没有也不会以直接或间接的方式向甲方的任何管理人员、董事或员工、甲方分部或分支机构提供金钱、礼物或其他性质的利益
第三章甲方的责任和义务第五条甲方的责任和义务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甲方独立行使员工聘用、管理、解聘等劳动用工方面的权利,承担劳动用工过程中的风险和责任
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人事代理服务项目明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