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政府对企业构建环境报告制的指导作用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我国企业参与国际竞争,遇到“环境壁垒”的严峻挑战
生态危机也一再提醒人类要加强环境保护
在应对环境问题的各项措施中,企业环境报告制度建设,至今没有引起高度重视
中国行政管理学会生态行政管理课题组对此进行了专门研究,建议政府指导企业建立环境报告制度
一、什么是环境报告制度环境报告又称环境信息披露,分为宏观和微观两个层面
宏观层面的环境报告是指政府环境信息公开,其中包括一般环境信息公开和国民经济统计中对环境情况的报告
一般环境信息公开就是国家依法确保公众对政府掌握的环境规划、环境调查报告、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等环境资料,特别是关于在其社区内的危险物质和活动的资料的知情权
如欧共体有《关于自由获取环境信息的指令》,美国有《信息自由法》等
我国政府根据《环境法》定期发布环境公报,37个大城市发布的环境质量周报、日报,即属于这一类
另一类宏观的环境报告,是把自然生态资源和环境因素纳入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由政府向社会公布有关环境指标数据
我国政府目前还没有实行此种统计核算体系
微观层面的环境报告是指企业环境报告,即把企业各种活动对环境产生影响的信息向外部社会披露
20世纪80年代中期,国外企业环境报告开始出现,主要体现在跨国公司年度报告中的“管理分析与问题讨论”部分,没有单独列出专项报告
90年代以后,随着“绿色意识”的日益强化,也对企业信息披露产生了更大的压力,于是各大公司纷纷在年度报告中增加环境信息部分,有的还单独编制年度环境报告
据有关国际会计专业服务机构的一项调查,披露环境信息的跨国性大公司,1994年为65%,1995年增长为77%,2002年已经达到85%
这在一定程度上表明,企业竞争的多方位化和加剧,使得包括企业社会效益、公共责任感和自我约束能力等在内的非经济因素已日益成为企业竞争的重要内容
第1页共6页年来国外企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