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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m立足重庆,辐射全国的花木信息与电子商务的综合交流平台无限商机尽在静观花木网景观美学的自律与他律一、当代文化视野中的景观美学新一轮自然美学的讨论正在展开
有学者认为新的自然美学理论框架中,应该以生态美学为体,景观美学为象,环境美学为用[1]
笔者以为此三者的分野并不是那样截然清晰的,生态、景观、环境本来就是浑然不可分割的一个整体,他们共同营造起人类生存的外部空间
相比之下,景观是最直观和具象化的
景观美学中需要面对具体的土地和人的关系,而通常意义上的景观美学研究对像其实绝大多数都是“人化的自然”,甚至就是“人造的自然”,是人和自然相互协调的产物
无论是中国古代“虽由人造,宛自天开”的古典园林,还是西方20世纪以来专业景观设计师描绘在图纸上构筑在现实中的“诗意栖居地”,其实都体现了这一理念
而支撑这一理念的是基于不同哲学基础的生态观和环境观
在现实中,我们并不可能直接领略到什么抽像的生态观和环境观,往往是面对一个具体的景观(可以是自然景观也可以是人造景观或人文景观),在赏游观看的经历中去逐步体会它的生态和环境的情况
这一点对于自然景观尚易理解,其实人造景观和人文景观的生态和环境除了生态学和环境科学的意义以外,融会在其间的文化传统的积淀和地域文化的内涵也从另外一个侧面反映出生态和环境的价值
我们不妨以景观美学为体,生态美学和环境美学构成两翼,构成所谓“一体两翼”式的自然美学理论框架,这个“体”不是本体的“体”,而是一个具象化的存在,而生态观和环境观的两翼是景观赖以存在的抽像化的基础
作为自然美的不同层次,无论是环境、生态,还是景观,它们都具有整齐一律、合乎规律和和谐的形式属性2,同时又和人类的日常生活、心灵体验和审美感受密切相关,在逐步克服“人类中心主义”偏见的前提下,如果我们认定景观是一种既定的具体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