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方材料的试验:在路堤填筑前,填方材料应每5000m3或在土质变化时取样,按《公路土工试验规程》(JTGE40-2007)规定的方法进行颗粒分析、含水量与密实度、液限、塑限、承载比(CBR)试验和击实试验,高速公路、一级公路还应做有机质含量和易溶盐含量实验
依据《公路工程岩石试验规程》(JTGE41-2005)规定的方法进行岩石试验,以判定拟用作填料的岩石是否属于膨胀岩石、易溶性岩石、易风化岩石
填方试验路段(1)承包人应在开工前28d,针对不同的路基填料分别铺筑长度不小于100m(全幅路基)的试验路段,并将试验结果报监理工程师审批
(2)现场试验应进行到能有效地使该种填料达到规定的压实度为止
试验时应记录:压实设备的类型、最佳组合方式;碾压遍数及碾压速度、工序;每层材料的松铺厚度、材料的含水量等,试验结果报经监理工程师批准后,即可作为该种填料施工控制的依据
试验结束时,试验段若达到表203-2质量检验标准,可作为路基的一部分,否则,应予挖除,重新进行试验
(3)用于填方(包括回填)的每种类型的材料,都应进行现场压实试验
试验段所用的填料和机具应与施工所用材料和机具相同
04施工要求1
一般要求(1)填方路堤施工前,应按本规范第202节的有关规定对原地面进行清理及压实
所有填方作业均应严格按照图纸或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施工
(2)路堤基底应在填筑前进行压实,承包人应将压实后新测绘的填方工程断面图提交监理工程师核准,否则不得填筑
路堤每层施工时都应在地面上打出方格来控制上土,以上土的数量来严格控制松铺厚度
为确保路基断面尺寸及路基压实度,填土宽度每侧应大于设计填土宽度30cm~50cm
(3)填方作业不得对邻近的结构物和其它设施产生损坏及干扰,否则,由此而引起的后果应由承包人自负
(4)整个施工期间,承包人必须保证排水畅通
如因排水不当而造成工程损坏,承包人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