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从俄藏黑水城文献看“背嵬”——兼论西夏和宋朝的背嵬军杨倩描一《俄藏黑水城文献》第六册收录有一组定名为“宋西北边境军政文书”的图版
该组文书共109页,孟列夫、蒋维崧、白滨先生对其进行了初步的整理,撰有“叙录”
对其中第92页文书,“叙录”将其定名为《某年正月统制司吴湛状》,解说、辨识、标点如下:92
某年正月统制司吴湛状
共10行(不含被裱压1行),行13字
有“统[制]司/契勘第七将所管汉蕃弓箭手,〈除〉/军马外,见管步人壹阡捌伯人
[前]/乞数内拣选壹贰伯人,充快射[於]/嵬队,准备缓急出入马前使[唤]
/(被裱压1行)/[右]伏乞/指挥下本将拣选施行
谨具,/呈取/裁旨”等字
落款:“正月日统制司吴湛”
左侧大字“初五”,下有签押
状内有大字批语:“送第七将”
参见孟黑录316—33
然而,我对这件文书仔细辨识后,发现“叙录”对“充快射[於]/嵬队”一句中的“[於]”字辨识有误
该字在原件中只存有上半部分,且未按楷书工整书写,而是顺手作草书书写的
草书的“北”字貌似“於”,故“叙录”辨识出错
在正确意义上,该字与下一字联系起来,应作“背嵬”
因此,第92页文书应作如下释读:1
契勘第七将所管汉蕃弓箭手,〈除〉3
军马外,见管步人壹阡捌伯人
乞数内拣选壹贰伯人,充快射背5
嵬队,准备缓急出入马前使唤
(被裱压1行)7
右伏乞/指挥下本将拣选施行
裁旨(送第七将)10
正月日统制司吴湛初五从文书中的“呈取裁旨”看,尽管呈报对象不甚明确,但可以肯定这是统制司吴湛写给上级长官的一份申状
这与第8页《某年二月张泽呈状》、第21页《某年六月将司张泽呈状》的类型完全一样①
在这件文书中,吴湛建议根据以前的意见,从“第七将所管汉蕃弓箭手”中的“见管步人壹阡捌伯人”中“拣选壹贰伯人”,组建一支“快射背嵬队”,“准备缓急出入马前使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