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影院注意事项1大、中型以上电影院宜设有相应的电影产品专卖商店;小型电影院宜设小卖部。设计时可参照现行的《商店建筑设计规范》执行。2专卖用房的位置、出入口应考虑观众使用方便,并避免噪声对观众厅的影响。4.5.1.3快餐用房应符合下列要求:1根据电影院的经营要求、与其邻近的公共饮食设施状况,可设置相应的快餐用房。2大型及以上电影院宜设不同规模的快餐厅、酒吧间和咖啡厅(茶座);中型电影院宜设不同规模的咖啡厅(茶座)和酒吧间;小型电影院建筑宜设咖啡厅(茶座)。3电影院餐厅的建筑设计除应符合上述各款规定外,还应按现行的《饮食建筑设计规范》中有关餐馆部分的规定执行。4.5.1.4游艺、游乐设施用房应符合下列要求1游艺、游乐设施应根据电影院要求和实际需要设置。2游艺、游乐设施的位置应满足使用与管理的要求,避免噪声对观众厅的影响。4.5.2办公、服务、设备用房4.5.2.1电影院可根据使用要求,设贵宾接待室、办公室、值班室、建筑设备用房等。4.5.2.2贵宾接待室应符合下列要求:1贵宾接待室应与观众用房分开,并有方便的联系,与有单独的出入口。2贵宾接待室的面积指标可控制在0.5~1平方米/每位贵宾;3可设置专用茶具间、卫生间和贮藏间等。4.5.2.3电影产品陈列室应符合下列要求:1电影产品陈列室应对陈列展品进行照明设计,避免阳光直射及眩光,如有外窗宜设避光设施2可利用门厅、休息厅、贵宾接待室、走道、过厅等的部分面积或墙面设置电影产品陈列空间。4.5.2.4技术设备用房应符合下列要求:1电影院宜设置空调机房、通风机房、冷冻机房、水泵房、换热站、变配电室、备用发电机房、灯光控制室等,设计时可参照现行的《民用建筑设计通则》执行。2设备用房的设置应首先考虑利用电影院附近已建成的各种有关设施。3各种设备用房的位置应接近电力负荷中心。运行、管理、维修应安全、方便,同时避免其噪声和振动对公共区和观众厅的干扰。4建筑设备用房应考虑安装和检修大型设备的水平通道和垂直通道。4.5.2.5智能化系统机房应符合下列要求:1新建电影院可根据需要设置智能化系统机房,主要有消防控制室、安防监控中心、电信机房、卫星接收及有线电视机房、计算机机房、建筑设备监控机房、有线广播及控制室;2智能化系统机房可单独设置,也可合用设置;3消防控制室、安防监控中心的设置应符合消防、安防的规范;4智能化系统的机房宜铺设架空地板、网络地板或地面线槽;宜采用防静电、防尘材料;机房净高宜不小于2.5m;5机房室内温度冬天宜不低于18℃,夏天宜不高于27℃,室内湿度冬天宜大于30%,夏天宜小于65%,6智能化系统的机房应不设在厕所或其他经常积水场所的正下方,且宜不与上述场所贴邻;7智能化系统的重要机房应远离强磁场所。4.5.2.6广播电视转播用房应符合下列要求:1特大型电影院宜设置广播电视转播用房;2建筑出入口附近应能停放电视转播车,并需设置电视设备接线室,提供临时电缆的铺放条件3应考虑架设电视摄像机和微波天线位置。4.5.2.7职工用房应符合下列要求:1职工用房包括行政办公、会议、职工食堂、更衣室、厕所、自行车存放处等项目,并应根据电影院的实际需要设置。2职工用房的位置及出入口应避免职工人流路线与观众人流路线互相交叉。3普通办公室每人使用面积应不小于3㎡,单间办公室净面积宜不小于10㎡。4大型及以上电影院宜设置会议室。4.6室内装修设计4.6.1电影院建筑应包含室内装修设计,同时应符合下列要求:1室内装修设计应包括电影院公共部分与观众厅声学设计的完整施工图设计文件;2室内装修设计的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3室内装修不应破坏建筑结构的安全性;当涉及主体和承重结构改动或增加荷载时,应由原结构设计单位或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核查有关原始资料,对既有建筑结构的安全性进行核验、确认;4室内装修设计所用材料应符合国家有关建筑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标准的规定;5室内装修设计应采用防火、防污染、防潮、防水、防腐、防虫的装修材料和辅料,其中观众厅内的装修选材应防止干扰光,宜选用无反光面饰材料;6室内声学装修设计不得遮挡消防设施标志、疏散指示标志及安全出口,并不得影响消防设施和疏散通道的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