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重吊装作业安全技术措施一、一般注意事项1、对重大起重作业方案以及起重工作所采用起重设备的技术规程、标准,应在施工组织设计中明确规定
2、须经过安装、试车、运行的起重设备及其电力、照明、取暖等接线,行驶轨道或路面、路基的状况及号志的设置等一切有关部分,均应由有关的专门技术人员进行检查和试验,出具书面证明确认设备安全可靠后,方可投入使用
3、对起重设备的停置、燃料或附属材料的存放等一切有关环境及措施,应事先予以查验或提出规定要求,以确保安全
4、起重设备的操作人员和指挥人员应经专业技术培训,并经实际操作及有关案值规程考试合格、取得合格证后方可独立上岗作业,其合格证种类应与所操作(指挥)的起重机类型相符合
起重设备作业人员在作业中应当严格执行起重设备的操作规程和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
5、起重设备、吊索具和其他起重工具的工作负荷,不准超过铭牌规定
在特殊情况下,如必须超铭牌使用时,应经过计算和试验,并经本单位分管生产的领导(总工程师)批准
因历史原因,没有制造厂铭牌的各种起重机具,应经查算,并做荷重试验后,方准使用
购置起重设备,应按国家有关生产许可管理制度,从获得相应资质的企业中选购
6、一切重大物件的起重、搬运工作应由有经验的专人负责,作业前应向参加工作的全体人员进行技术交底,使全体人员均熟悉起重搬运方案和安全措施
起重搬运时只能由一人指挥,必要时可设置中间指挥人员传递信号
起重指挥信号应规范
7、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应制订专门的安全技术措施,经本单位分管生产的领导(总工程师)批准,作业时应有技术负责人在场指导,否则不准施工
(1)重量达到起重设备额定负荷的90%及以上
(2)两台及以上起重设备抬吊同一物件
(3)起吊重要设备、精密物件、不易吊装的大件或在复杂场所进行大件吊装
(4)爆炸品、危险品必须起吊时
(5)起重设备在输电线路下方或距带电体较近时
8、遇有大雾、照明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