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仓储服务合同甲方:___________授权代表: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授权代表: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合同编号:合同签订地: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友好协商,就提供仓储服务的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一、服务场地位置,面积,功能及用途1
1甲方向乙方提供仓储服务,服务场地将位于,服务面积为平方米
2仓库服务场地的功能仅为放置乙方的产品及相关市场物料,不得挪作它用,如乙方转变使用功能,需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告之甲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私自变更使用用途,否则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如经甲方同意的,则另行签订协议
3乙方需将服务场地的用途及放置货物的中文标准名称、属性、消防办法以书面形式告之甲方,并作为本合同附件
若乙方所放置的货物与书面告知甲方的不符,或私自存放不属于甲方仓库类型允许存放的物品,所造成的后果由乙方承担
4甲方所提供的仓库每平方米可承重2
5吨,乙方任何情况下均不得违反规定,如一经发现,甲方有权采取任何措施
二、合同有效期限2
1仓储服务期限从2010年7月1日起至2013年6月30日止
2仓储服务期限届满前2个月提出,经甲方同意后,甲乙双方将对有关仓储服务事项重新签订仓储服务合同
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权
三、装卸搬运管理2/63
1叉车使用费乙方如果在使用仓库范围内需要叉车作业的,可向甲方租用叉车,甲方将按照每叉人民币12元收取乙方叉车使用费
2装卸搬运费乙方如果需请甲方搬运人员协助,计费标准为从卸货直至入库人民币12元/吨,出货直至装车人民币12元/吨;3
3乙方如果因为作业要求造成甲方员工节假日加班所产生的费用依据甲方工资标准(周末按当天基本工资的两倍每人,节假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