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企业劳动风险防范管理企业劳动风险防范管理(一)劳动合同风险1、书面合同风险用人单位不签或不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将面临严厉处罚的风险
劳动合同要以书面形式签订,杜绝口头或其他形式的用工协议
劳动合同一式两份,由企业盖章,员工签字,企业和员工各执一份
用人单位应当在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已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防范:企业应当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以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避免口头协议产生的权利义务不清和因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产生的赔偿,避免以上风险
2、合同期限风险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或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该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企业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防范:可将“一年一签”改为“三年一签”或“五年一签”;让两次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时间不连续,即第一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后,办理退工手续,过一定时间后再办录用手续;让员工自己书面要求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3、试用期风险(1)、试用期不签书面劳动合同的风险
用人单位因对新员工的工作能力、工作态度不了解,在试用期内一般不与新员工签订劳动合同
法律风险: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的,用人单位需向该员工每月支付两倍工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视为与用人单位以订立去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试用期不解除合同的风险用人单位应当对于新员工在试用期内及时进行考评,对于不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