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业工资专项集体合同企业名称(盖章):经济类型:法人代码:企业地址:邮政编码:职工人数:甲方:企业首席代表:职务: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乙方:职工首席代表:职务: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为了建立和谐劳动关系,维护企业和员工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集体合同规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第9号令)等法律法规规定,经企业、工会双方代表协商-2-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本合同自生效之日起有效期为2年
第二条本单位工资的构成和分配形式经双方代表协商,本企业职工劳动报酬根据职工工作岗位性质实行计件工资、岗效工资和提成工资等多种工资制度
(1)岗效工资:本企业职工按照所在岗位性质制定岗位工资标准,依据月单位各项质保考核实行岗级工资
(2)提成工资:销售部门职工根据市场情况确定提成比例,按照销售额实行提成工资
(3)最低工资:未实行以上各种工资制度的职工每月付出正常劳动后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4)试用期工资: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规定执行
(5)病假工资:职工生病或住院应由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病假证明,病假期间每天发给30元病假工资,但每月不得超过5天,每年累计不得超过20天
第三条甲方在本合同期内应加强管理,力争职工年人均工资总额达到20000
00元,比2011年18680元净1320元,增长7%;职工月人均工资达到1600元,比2011年的月1508元;净增加92元
第四条甲方以法定货币形式,于每月10日向全体职工支付工资
如遇节假日,可适当提前或推后支付
如出现-3-资金困难不能按时发放需预先通知工会并征得工会同意
第五条甲方因生产任务紧张,需要加班的应征得职工同意,在休息日安排加班应给予调休或按照规定支付加班工资,在法定节假日安排加班应按照规定支付加班工资
第六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企业的权利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