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镇市贵化中小学门卫安全工作要求一、人员配备要求ll1、年龄结构:50岁以下。2、配备标准:规模在500人以内的至少配备2名专职保安人员;规模在500(含500)人以上1000人以内的至少配备3名专职保安人员;规模在1000(含1000)人以上的,每增加1000人,按照增加人数2‰的比例增配专职保安人员。3、着装要求:着保安制服。4、胸卡配备:上岗人员必须在左胸前配备卡针式胸卡,接受社会监督。胸卡各校自行设计,但必须包含相片、姓名、编号、年龄等信息。二、防卫器材配备1、对讲机至少2部。2、警用钢叉2把。3、橡皮棍配备和保安数相同。4、电警棍至少1根。5、辣椒水至少两瓶。6、钢盔配备和保安数相同三、门卫操作简要程序-1-1、学校来人、来车门卫要主动向前询问,按照《门卫管理制度》进行操作,要主动承担起联系学校人员的责任,除本校教师、早上中午上学期间学生外,原则上都要用对讲机向值班领导汇报,按值班领导指示操作,并做好来人出入登记记录,上级检查工作不用登记,可在检查后由值班领导代为记录。2、见《校园安全督察员证》要立即放行,并接受检查。四、学校门卫室要求1、物品要摆放有序,保持整洁,不能用陈旧桌椅。2、监控最好放到门卫室确保24小时有人值班。3、门卫室墙上显要位置要张贴《门卫管理制度》(附件一)和《门卫工作岗位承诺书》(附件二)。4、必须在门口内侧显要位置张贴学校专职保安人员身份证复印件,方便检查。五、门卫承诺书学校所有门卫必须签订《门卫工作岗位承诺书》。(见附件二)六、学校门卫工作考核1、考核范围各镇(街)中学、中心小学(包括所辖村小),区直各学校、幼儿园。2、考核比重2014年门卫工作考核成绩占全年安全工作考核成绩的30%。-2-3、考核形式采取集中与随机、明察与暗访相结合的形式。4、考核细则⑴专职保安不足,每次每少一名扣2分。⑵专职保安超50岁但不超55(含55)岁每人每次扣0.5分,超55岁但不超60(含60)岁每人每次扣1分,超60岁每人每次扣3分。⑶门卫不着制服,每人每次扣1分,着制服不规范、不洁净每人每次扣0.5分。⑷门卫没佩戴胸卡每人每次扣0.5分。⑸保卫室没有张贴专职保安身份证复印件或张贴不全每次扣3分。⑹保卫室没有张贴门卫管理制度、门卫工作岗位承诺书或张贴不全每次扣2分。⑺保卫室不卫生,物品摆放杂乱放每次扣1分。⑻学生应在校期间,学校大门不全关闭每次扣1分。⑼防卫器材配备不齐,每次每少一样扣0.5分。⑽来人、来车不主动向前询问,操作不规范每次扣2分。⑾出现门卫空岗现象,根据原因每次扣2—5分。⒀来人说明事由,不主动向带班领导汇报,而让来访人“给某某打电话”每次扣2分;不使用对讲机汇报,使用手机、内线或-3-其他方式每次扣1分;联系不上或不能及时联系上带班领导每次扣5分。5、门卫工作成绩计算方法门卫工作成绩=30-(总减分×30%)注:门卫成绩若为负数记0。门卫管理制度(一)进出人员证件查验制度1、非学校教职员工进入学校,学校保卫人员应主动向前询问。2、学校保卫人员应认真查验进入学校的外来人员的相关证件,严禁不明身份人员进入学校。3、对不能证明其身份的外来人员,学校保卫人员应及时向值班领导汇报,并根据领导指示操作。-4-附件一4、对拒不出示证件、不配合说明来意或不能说明来意的学校保卫人员有权拒绝其进入学校并做好解释工作。5、在上课期间,学生确因特殊情况需出校门时,必须持有班主任老师签字同意的请假条,学校保卫人员查验核实后方可放行并将请假条存档备查。6、学校对居住在校内的外单位人员和家属发放通行证,门卫凭通行证放行。(二)外来人员入校登记制度1、外来人员进入学校,必须按学校要求进行登记,经允许后方可进入。2、对拒不进行登记的外来人员或登记内容与事实不符的,学校保卫人员有权拒绝其进入学校并做好解释工作。(三)会客制度1、学校教师在开展教育教学工作期间原则上不会客,确因工作需要会客的,需经学校领导同意,并由教师本人到门卫室确认并做好登记后方可准予进入。2、学生家长到学校找教师交流或了解学生情况时,需由学校领导或教师本人到门卫室确认并做好登记后方可准予进入。3、学生家长要进学校找自己的孩子或其它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