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业费用项目、报销标准及流程序号费用项目费用支付范围支付标准报销附件备注1办公费分公司日常办公用品、用具费用(包括办公文具、打印用品、复印、名片、饮水相关费用、电池灯泡、纸巾)1、经常性用品:分公司自行购置、每月定额:北京1200元、上海1200元、沈阳400元2、专项费用(零时购买):由使用者提交申请,单位价值100元以内(含100元)的由分公司经理及会计审核、100元以上事前向公司副总申请、500元以上的向集团执行总裁申请1、办公用品清单及原始凭证(无此类凭证由各主办人自付)1、未经批准购置单位价值100元以上者不予报销;2、补办申请不被批准者在其工资扣罚相同金额3、无采购明细清单的不允许报销2差旅费指经分公司经理批准前往外地联系业务及管理本部副总批准的回总公司公干发生的住宿费、交通费1、实行定额制:经理200元/日;2、定额:业务员150元/日;(其包含住宿费、补贴、出差地区内交通费用)3、未达定额部分:50%归出差人4、超出定额部分:若因特殊原因,超支部分提出申请,核准,超支部分的50%由出差人负担5、出差期间因需要招待客户,应事先电话向副总报告、核准,严禁不当使用,发现者,不准报销由个人支付6、若出差当日返回,经理补贴30元,业务员补贴20元1、副总经理同意出差的申请证明;2、客户拜访记录;3、费用凭证(含住宿费、交通费、伙食费)若回特殊原因超额支出者可另补说明提出申请,核准;4、出差长途车费凭证(报销单注明出差地点)1、出差期间因个人需要使用的费用不准报销,若私自列入报帐明细表,发现后处以报销金额一倍以上的罚款;2、两人同时、同路、同地出差时,住宿费平均分摊,其中一人以住宿发票复印件作附件并说明情况,其它照常,如有发现不如实报销的处以报销金额一倍以上的罚款23市内交通费分公司因业务往来发生的市内交通费1、定额150元/人/月,一律使用公交充值卡;(上海及深圳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