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关于2014年暑期教师参加实践锻炼的通知各学院(部):根据武交院人[2008]142号关于印发《武汉交通职业学院教师参加实践锻炼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为保证各学院(部)今年师资培训计划顺利实施,现将暑期教师参加实践锻炼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参加实践锻炼的对象各学院(部)专业课教师或实践指导教师二、参加实践锻炼的内容1、了解企业生产情况、工艺流程、组织方式,熟悉相关岗位(工种)职责,质量监控,管理制度以及企业发展前景
2、到企业基层单位顶岗锻炼,努力掌握新知识、新技能、新工艺、新方法、新规范、新法规
三、具体要求1、各学院(部)要根据今年的培训目标,负责落实地点及相关事宜(原则上到校企合作企业,并相对集中选派)
各学院(部)填写《武汉交通职业学院2014年度暑期教师实践锻炼一览表》、《武汉交通职业学院教师实践锻炼申请审批表》(附件1),于6月26日前报人事处
人事处审查后,报主管领导审批后即可组织实施
2、教师参加专业实践锻炼期间,要填写《武汉交通职业学院教师实践锻炼工作日志》(附件3),各学院(部)应加强指导,严格要求,定期检查
学校相关职能部门不定期抽查
3、专业教师实践锻炼结束后,须向所在各学院(部)和人事处提交不少于2000字的实践锻炼总结及《武汉交通职业学院教师实践锻炼考核鉴定表》(附件2),并根据实践锻炼的内容在本学院(部)或本专业群教师范围内作专题报告,由学院(部)填报《武汉交通职业学院教师实践锻炼专题报告会议记录表》(附件4)
2/10四、考核1、各学院(部)要建立教师实践锻炼专项档案,及时收集、整理教师在实践锻炼中所形成的各种成果资料(包括单位鉴定、个人总结及在实践锻炼期间形成的研究成果、专题报告会议记录、其他资料),并报人事处备案
2、学校人事处将组织相关职能部门与学院(部)共同对下企业顶岗锻炼教师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教师本次顶岗不予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