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人身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公司人身安全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各部门、子(分)公司
第二章安全管理组织机构设置第三条安全管理组织机构(一)安全管理委员会为集团安全管理最高机构
主任:分管安全的副总裁委员:各部门、子(分)公司总经理(第一负责人)(二)总经理(第一负责人)为本部门、子(分)公司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各级领导在各自管辖范围内,对员工的人身安全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三)各部门、子(分)公司设立安全管理小组,负责制定、执行各类安全管理措施
第四条安全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一)贯彻国家安全政策,负责公司安全制度体系的建立与完善工作,并指导、审核各部门、子(分)公司具体安全制度的建立;(二)负责安全技术研究及重大安全项目报请总裁批准前的审核工作;(三)组织人员对公司重大安全事故的调查,并拟订可行性处理方案;(四)组织集团公司安全教育,安全大检查以及一年一度的安全大演练工作;第五条安全管理小组主要职责:(一)负责制定本公司、本部门安全生产制度并执行;(二)负责对本部门安全工作进行考核,检查,督促不安全措施的整改落实;(三)负责安排本部门人员的安全培训工作;(四)出现事故,及时采取措施,并向安全事故委员会汇报,并配合事故调查小组做好事故调查工作;第三章员工人身安全事故预防及索赔标准第六条生产安全事故预防(一)各部门、子(分)公司必须建立完善的生产安全管理制度,包括配电房锅炉房、用电管理制度,机械设备、设施维修保养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检查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管理制度、冷库、仓库安全管理制度、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制度等;(二)各部门、子(分)公司必须建立生产安全管理机构
明确安全生产责任人、建立安全网络图并落实相关管理人员及具体的岗位职责,制定重点设备及区域的相关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