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车管理制度汇总公车管理制度汇总公车管理制度一一、为加强公车管理保证行车安全提高用车效率制定本制度。二、本制度适用开发区各办公室及其干部职工。三、各办公室主要负责人为车辆管理的第一责任人。班子成员依据分工管好分管单位和部门的干部职工。四、各单位公车配备、更新、过户、报废须经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同意并报局党组批准后再按相关规定办理。五、公车由所在单位办公室统一调度。六、公车一般只用于公务。严禁公车用于婚丧嫁娶、旅游等与公务无关的活动严禁个人利用公车经商严禁公车对内对外承包经营。干部职工因疾病等特殊情况确需使用公车的应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同意。七、法定休息时间无公务时公车应在本单位指定地点停放任何人不得擅自使用。八、非专职驾驶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驾驶公车因工作确需驾驶公车的必须持有本人的汽车驾驶证照经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同意主要负责人签署意见并建卡登记后报县纪委监察局备案。九、个人不准向企业、下属单位借用车辆并擅自驾驶不准利用公车学习驾驶技术。十、严禁公车借企业和私人使用。公车借给机关事业单位公务使用须经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值班领导同意并由办公室做好相关记录。十一、驾驶人员要经常检查车况发现隐患要及时报告和处理严禁车辆带“病”行驶。十二、车辆正常检修应事先报值班领导批准。在行车途中发生故障应及时修理并电话报告值班领导。十三、驾驶员在行车时应带齐证件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严禁疲劳驾车、酒后驾车和超速行驶确保行车安全。因违章受到处罚由驾驶员本人承担全部责任。十四、驾驶员应做好公车日常保养保持车辆清洁卫生。十五、专职驾驶员不得擅自离岗。因事外出应向值班领导请假并保持手机畅通。节假日和其它休息时间公务用车应随叫随到。十六、驾驶员要遵守保密纪律不得乱发议论不得泄露秘密。十七、违反上述规定由局党组视情节轻重给予当事人和相关责任人党纪政纪处分造成事故的依法追究其法律和经济责任。公车管理制度二一、领导干部严禁驾驶公车。领导干部乘坐公车过程中要求将车交由自己驾驶的按私自驾驶公车论处。二、禁止公车私用。婚、丧、嫁、娶一律不准用公车不准用公车接送子女上学、娱乐、渡假和办私事等。遇有特殊情况办理私事需要公车的需经单位领导批准同意每公里元计算一律交本局财务室由财务室出具相应的收据备查。三、禁止公车上私户。四、禁止干部职工未经批准用公款和单位车辆学习驾驶技术。私自学习车辆驾驶技术所产生的一切费用一律不予报销。五、为节能降耗原则上每周星期二、星期四才派车到成都相关科室人员集中用车非特殊原因不得单独用车。六、本单位公用小车一律不得进行豪华装修。七、公车使用由办公室负责调度。按照市政府采购中心要求一律实行定点维修定点加油。八、领导干部因工作变动或退离休的不得将本单位的车辆带入新调入的单位或继续驾驶。九、私自驾车的交通事故按有关交通法规处理一切费用概由本人自付私自驾车造成公车被盗的按该车价格由本人赔偿。十、违反上述规定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情节较重或屡犯的给予党内警告、严重警告或行政警告、记过、记大过处分。私自驾驶公车造成交通事故的给予党内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行政记大过、降级处分造成重大经济损失、人员伤亡和恶劣影响的从重或加重处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十一、实行定点停放管理制度。要建立健全公车非工作时间定点入库停放制度。非公务活动期间特别是工作日夜间双休日和节假日原则上要停放本单位车库或单位指定的停放地点确因工作需要用车的应经本单位主要领导同意并登记。公车管理制度三一、局内车辆由办公室统一负责管理统一调派按先急后缓、保证重点的原则确保局领导和重要工作任务用车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工作用车。二、车辆使用实行派车单制度驾驶员凭派车单报销过路费或其它费用。三、驾驶员必须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各项规定对违反交通法规受到罚款由驾驶员负责单位不予报销。四、车辆实行专人驾驶专人维护保养。禁止将车辆交给非专职驾驶员或其它人驾驶未经局长同意禁止将车辆交给非本车驾驶员使用。一经发现按严重违纪行为处理。五、驾驶员双休日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