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商银行日常工作督办管理制度(可编辑)精选资料某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工作督办管理制度(草案)为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保障各项工作有效贯彻落实和政令畅通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建立健全督办工作机制根据省联社和安康办事处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行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督办工作的目的意义督办是对上级管理部门及本行各项决策和工作部署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和督促执行
加强督办工作是确保政令畅通、强化职能管理、促进各项业务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举措是转变工作作风、全面提高执行力的重要途径
各支行、分理处、各部门务必提高和改进督办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转变工作作风狠抓工作落实提高办事效率保质保量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督办工作范围(一)省联社、安康办事处、安康银监分局、人民银行、县委、县政府等领导机关和相关业务管理部门的公文及有关领导批示、交办的工作事项
(二)省联社、安康办事处和本行召开的重要会议和部署工作的贯彻落实情况
(三)董事长办公会、行长办公会、监事长办公会研究确定和安排部署及交办工作的贯彻落实情况
(四)本行印发至各部(行、分理处)的公文和安排的阶段性重点工作落实情况
(五)领导直接交办以及批示事项的办理落实情况
(六)规章制度、办事程序、工作规则的执行情况
(七)省联社、办事处、人民银行、银监局和各级业务管理部门以及本行在各类检查中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八)各支行、分理处有关请示事项的批复和办理情况
(九)群众来信来访的调查处理及需要回复事项的办理情况
(十)按部门职能职责和已经确定的部门年度内应抓管的重点工作事项的推进落实情况
(十一)其他需要督办的事项
三、督办部门及承办主体(一)承办主体和被督办的对象是按照分管工作职责和应承担落实管理责任以及会议指定交办工作事项的本行领导、中层管理人员和各支行、分理及各部门
(二)督办部门
综合部、监察室为本行督办部门
监察室负责各社(部)党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