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县城东镇延寿小学章程(2014年11月28日经延寿小学教代会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加强学校规范管理,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其有关教育法律、法规,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全称:海安县城东镇延寿小学;学校地址:海安县城东镇热港村五组;邮政编码:226621
第三条学校为全日制公办小学;学制六年,面向规划确定的施教区招生
第四条学校贯彻国家教育方针,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努力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五条学校办学理念:环境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活动育人;追求目标:走依法治校之路,创全面发展之化,示素质教育之范
第六条学校校风:勤奋朴实,立美育人;学校教风:爱生敬业,务实求精;学校学风:团结守纪,好学善问;学校校训:求真、求美、求实
第七条学校设计校徽,创作校歌
校徽是由延寿两字的汉语拼音第一个字母组成,其中绿色的Y象征幼苗,红色的S象征团结,主要表示一群幼苗在一个团结的集体中健康向上成长,又寓意是园丁双手托起明天的太阳(见附件)
校歌:我们是延小的主人
第二章学生及学籍管理第八条学校招收施教区范围内6周岁的儿童免试入学,实行秋季始业
凡按有关规定被本校录取或转入本校学习取得本校学籍的即为本校学生
第九条有关本校学生转学等学籍手续按照教育部和《江苏省学籍管理规定》及《海安县学籍管理补充规定》条例执行
第九条学校全面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
第十一条加强学生安全工作,成立安全领导小组,制定安全工作制度,并严格执行
第十二条本校对品学兼优的学生应予表彰,对犯有错误的学生应予批评教育,对极少数错误较严重的学生分别给予警告和纪律处分
第十三条本校应防止未受完规定年限义务教育的学生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