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北京市城镇房屋安全管理统计报表制度一、总说明为全面掌握本市城镇房屋安全状况,及时发现和排除城镇房屋危险隐患,合理制订年度城镇房屋修缮计划,及时修缮破损房屋,保证房屋的使用安全,同时为城市建设改造提供基础数据,特制定本统计报表制度
(一)统计内容北京市城镇房屋安全管理统计报表制度共包括两部分内容:一是城镇房屋安全检查统计;二是直管房屋修缮统计
(二)统计范围包括北京市城镇国有产权房屋(包括直管房、单位自管房)、私有产权房屋等,不包括军产、厂矿工业用房等
(三)统计原则本统计报表制度按照“房屋属地”统计原则,即各房屋管理单位(或产权人)向房屋所在地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委(房管局)报送统计数据;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委(房管局)汇总后报送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四)具体要求
严格统计报送时间
城镇房屋安全检查统计报表: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委(房管局)每年月日前报送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直管房屋修缮统计报表: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委(房管局)每季后日报送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房屋管理单位的报送时间以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委(房管局)规定的时间为准
按照《统计法》要求,为保障统计源头数据质量,做到数出有据,各房屋管理单位应当建立原始记录、统计台账,建立健全统计资料的审核、签署、交接、归档等管理制度
汇总上报的统计资料必须完整,不得遗漏项目,包括加盖单位公章、单位负责人、填报人、联系电话、填报日期等
二、报表目录表号报表名称报表期别统计范围京建房统表北京市城镇房屋安全检查汇总表年报北京市城镇国有产权房屋(包括直管房、单位自管房)、私有产权房屋等,不包括军产、厂矿工业用房等京建房统表北京市城镇楼房修缮工程量检查汇总表年报北京市城镇楼房,不包括军产、厂矿工业用房等京建房统表北京市城镇公有平房修缮工程量检查汇总表年报北京市城镇公有平房,不包括军产、厂矿工业用房及城镇私有平房等京建房统表北京市城镇私有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