辐射防护与安全管理制度日期:编号:制定:批准:1目的Purpose为认真贯彻《放射性污染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和《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严格管理、安全第一”的方针,开展企业辐射管理工作,完善体制,防止和减少辐射事故,保障员工健康,保护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Scope适用于全公司
城东厂区、滁州公司、宿迁公司应根据属地政策,参照本制度制订各自的辐射防护与安全管理制度
3定义Definition3
1射线装置,是指X线机、加速器、中子发生器以及含放射源的装置
2辐射作业人员,在放射工作单位从事放射职业活动中受到电离辐射照射的人员
3辐射事故,是指放射源丢失、被盗、失控,或者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人员受到意外的异常照射
4安全Safe无5职责Responsibility5
1公司辐射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职责5
1公司安全环保处为辐射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公司辐射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协调
2贯彻国家、省、市有关辐射安全的法律法规及文件等要求,推进公司辐射安全管理工作
3负责江阴厂区辐射项目环评的申报及辐射安全许可证的申办工作,并指导外地厂区的工作
4负责公司辐射安全相关管理制度的起草、编写、修订、完善
5定期组织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事故隐患,有权责令改正
6与外部业务单位工作联络,传达及布置政府部门下发的工作要求
7负责联系有资质单位对射线装置进行工作场所环境质量检测
8实施辐射作业人员个人剂量监测
9负责重大辐射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2各实体中心、各厂负责人职责5
1全面负责本中心/厂辐射安全工作
2严格遵守国家辐射相关法律法规,执行、落实公司辐射安全制度
3接受公司辐射安全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