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编号:供应商编码:汽车零部件产品开发合作协议甲方(需方):乙方(供方):签订时间:年月日签订地点:第2页共9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汽车零部件的产品开发、制造等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本协议作为甲乙双方《外协产品买卖合同》正式签订前双方合作的履约依据
一、产品开发期限1
1乙方承诺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完成产品开发并提供符合本协议约定及甲方要求的附有自检报告的样品
2根据甲方开发总体目标要求,乙方保证按照工装样品及首批样品供货的总体进度进行开发,年_月_日前开始提供最新状态的正式工装件并送货到甲方指定地点
乙方承诺在签定本协议后15日内提供APQP资料给甲方,经甲方审核后反馈给乙方,乙方应严格按照经甲方确认的APQP计划进行协议产品的开发工作
具体详见(附件一:产品开发进度表)1
3甲方可以随时依据开发进度对各项工作节点时间进行查实,乙方应该每周向甲方书面通报一次开发进度情况
4每个零部件乙方最多可以三次送交样品
如检验结论证明工装样品或首批样品不合格,下一次工装样品或首批样品的提供数量与提供时间由双方具体另行商定
乙方正式启动模具制造时需得到甲方的书面通知
二、技术资料及实物样件的交接2
1乙方对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及实物样件负有审查义务,如果发现有缺损或者不清晰等情形的,应当在收到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及实物样件后【】个工作日内书面形式通知甲方补齐或者更换;如果发现资料及样件有技术上的错误,应当在收到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及实物样件后【】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请甲方予以纠正
2乙方收取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或者实物样件后,应当立即组织技术人员进行开发性研究,如果有疑问,应当向甲方咨询确认
3产品开发过程中,甲方有权随时调整、补充技术资料,或者提出技术开发要求,第3页共9页并以书面形式或者其它合理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