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2016-002–2010批准:杜大海一工厂总装车间气瓶(氧气、乙炔)使用及存放管理规定2010年11月22日发布2010年11月24日实施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一工厂总装车间发布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一工厂总装车间管理文件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一工厂总装车间管理文件版本/修改状态:1/0气瓶(氧气、乙炔)使用及存放管理规定前言本规定是依据轿车公司有关安全管理规定编制
本规定由一工厂总装车间提出并归口
本规定由一工厂总装车间负责起草
本规定主要起草人:谷强、姜海滨1目的:为了更好的完善轿车公司安全环保生产管理体系,在生产作业现场中,应用安全部门推广的安全环保检查标准和安全环保管理方法,更好地运行安全质量标准化,保证企业的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此管理规定
2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一工厂总装车间内所有气瓶的使用及存放
3术语和定义无4工作程序(内容)和要求4
1车间设备维修人员进行电气焊作业要严格遵守公司的电气焊作业安全操作规程规定进行,严禁违章操作
2对设备维修使用的电焊和气焊的气瓶车进行定置存放管理,当班焊接工作结束后,将气瓶车存放在总装车间设备维修班的气瓶车定置线内,并由当班班长进行确认,严禁气瓶车在车间现场存放
3作业前,检查电焊机防护罩,外壳接零是否完好,焊钳把、一、二次线绝缘是否良好,电焊机必须配备漏电保护器,并确认完好,一次线不超过三米,且不得拖地或跨越通道使用,焊机二次线接头不超过三个
清除现场易燃易爆物,确认安全后,方可作业
严禁利用易燃、易爆管道做接地线
4电焊工和气焊工在同一地区工作时,电焊线、气管不准混放在一起,气瓶与电焊机距离不得小于10米
5气瓶与明火距离不应小于10米
氧气、乙炔气瓶之间距离不小于5米
6乙炔瓶不得倒放使用,气瓶不得靠近热源,气瓶壁温应小于60℃,严1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一工厂总装车间管理文件版本/修改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