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运输机场电磁净空管理高洪江主要内容�电磁净空环境与航空安全�电磁净空有关法律、法规、国家标准�电磁干扰�电磁障碍物主要内容�电磁净空环境与航空安全�电磁净空有关法律、法规、国家标准�电磁干扰�电磁障碍物电磁净空环境与航空安全�由于电磁环境造成的航空器运行困难包括:�地面强雷达信号干扰航空器运行;�机载各种电子设备之间的干扰;�地面助航设施电磁波信号偏差;�地空对话收到干扰
主要内容�电磁净空环境与航空安全�电磁净空有关法律、法规、国家标准�电磁干扰�电磁障碍物民用航空法关于电磁环境方面的规定�第五十八条禁止在依法划定的民用机场范围内和按照国家规定划定的机场净空保护区域内从事下列活动:�(一)修建可能在空中排放大量烟雾、粉尘、火焰、废气而影响飞行安全的建筑物或者设施;�(二)修建靶场、强烈爆炸物仓库等影响飞行安全的建筑物或者设施;�(三)修建不符合机场净空要求的建筑物或者设施;�(四)设置影响机场目视助航设施使用的灯光、标志或者物体;�(五)种植影响飞行安全或者影响机场助航设施使用的植物;�(六)饲养、放飞影响飞行安全的鸟类动物和其他物体;�(七)修建影响机场电磁环境的建筑物或者设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设施保护法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令(第298号);�2001年1月12日军用无线电固定设施电磁环境的保护�第六章军用无线电固定设施电磁环境的保护�第三十三条本办法所称军用无线电固定设施电磁环境(以下简称军用电磁环境),是指为保证军用无线电收(发)信、侦察、测向、雷达、导航定位等固定设施正常工作,在其周围划定的限制电磁干扰信号和电磁障碍物体的区域
�军用电磁环境的具体保护要求,按照国家规定的有关标准执行
�第三十四条在军用电磁环境保护范围内,禁止建设、设置或者使用发射、辐射电磁信号的设备和电磁障碍物体
�第三十五条地方在军用电磁环境保护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