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本规范按GB/T1
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定编写
本规范由广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提出
本规范由广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归口
本规范起草单位:广州市燃气行业协会
本规范主要起草人:孙绍广、易宏、谈文学
本规范于2010年首次发布
液化石油气企业设施人员配备及安全管理规范1范围本规范规定了广州市液化石油气企业设施、人员配备及安全管理的技术要求
本规范适用于广州市辖区内从事瓶装液化石油气储配站、供应站和汽车加气站等经营活动的企业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2894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GB17267液化石油气充装站安全技术条件GB5001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28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140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56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TSGR0004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3设施要求3
1一般规定3
1燃气设施应满足GB50016、GB50028的要求,并按相关规定验收合格
2应设有检测液化石油气组分的设施
3按照GB2894的具体规定,应在危险场所设置安全标志
4消防设施和器材的配备应符合GB50016、GB50028、GB50140的规定
1应满足GB17267、TSGR0004的要求
2储罐数量应不少于2个,并应设置残液罐
3应备有带压堵漏设备或在储罐底部排污管阀门处加装高压注水连接装置
4应配备与气瓶充装枪数量相等的经检定合格的称量衡器,称量衡器应设有超装自动切断气源的联锁装置
5应配备至少一台气瓶专用复检称量衡器
6应备有适应不同型号机动车辆用的阻火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