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建标标函【2009】94号]《关于调整〈建筑设计防火规范〉、〈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修订项目计划的函》要求,公安部消防局组织公安部四川消防研究所、天津消防研究所等有关单位成立整合修订编制组,对《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及《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进行整合修订,整合修订之后的规范名称仍为《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目前已编制完成整合修订
为帮助建筑工程技术人员更好地理解和使用新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我协会联合公安部四川、天津消防研究所、中国中元国际工程公司等有关单位分别在北京、上海、广州、等地已成功举办了十期,得到了广泛认可和好评,根据各有关单位的需要决定于二○一二年三月份在苏州市举办“新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条文解析及疑难问题分析与处理研讨班”届时将特聘建筑防火规范起草小组的有关专家直接讲授
■统计:《建筑设计防火规范》387条;《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14条
其中《建规》中关于民用建筑的条款共227条;《高规》条文与《建规》有相同规定共170条,占《高规》总条文数的比例为79
4%;仅属于高层民用建筑的条款共44条,占20
■整合修订新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整合修订后:454条
■报名咨询电话:010-8157792860557103【会务处】传真:010-60557103联系人:田老师地址:北京海淀区三里河路9号建设部北配楼邮编:100835中国城乡建设教育协会文件城教协字[2012]08号关于举办新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条文解析及疑难问题分析与处理研讨班的通知各有关单位: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建标[2007]125号)及《关于调整〈建筑设计防火规范〉、〈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修订项目计划的函》(建标标函[2009]94号)的要求,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