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根据《X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创新农村公路管理体制机制的意见》(X政〔X〕50号)要求,为全面推进我县路长制工作,促进我县农村公路管理工作制度化、精细化、常态化,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按照“责任明确、管养有效、奖惩有力”的原则,建立农村公路路长管理制度,落实县人民政府、乡镇人民政府、村委会的管养责任,协调整合各方力量,加强农村公路管养,推进应急管理、路产路权保护,全面改善农村公路路域环境,提升农村公路服务能力,提高依法管理水平,促进经济社会与生态保护协调发展。二、基本原则坚持政府主导,属地管理,分级负责,部门协作,社会参与,构建农村公路保护管理工作机制。坚持问题导向,因地制宜,强化管养,综合整治,注重可持续发展。三、实施步骤(一)启动实施阶段(X年)。X年1月底前,成立县、乡两级路长办公室,完成县、乡、村的三级路长组织体系建设;3月5日前,完成全县农村公路专管员招募、培训并完成到位上岗。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奖惩有力的农村公路管理体系初步形成。(二)全面实施阶段(X年)。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优化工作体系、巩固工作成果,建立工作长效机制,实现巡查、保洁、拆除公路两侧“两违”建筑等工作常态化。(三)巩固提升阶段(X年)。实现路长制各项工作形成长效机制和常态化,全县农村公路净化、绿化、美化三落实,安全、应急、畅通三提升,实现公路标志前后500米无广告、无违法建筑物和地面构筑物、无违法搭接道口和占用挖掘公路、无违法跨越和穿越公路的物体、无违法非公路标志、路基路肩边坡无非法种植物、无摆摊设点和打谷晒场、公路用地范围内无堆积物等路域环境“八个无”。构建起建养并重、外通内联、安全舒适、路域洁美、服务优质的“畅、安、洁、优”农村交通发展新格局,人民群众满意度明显提升。(一)县、乡、村三级路长。按“分级管理、层次处置、分级考核”原则建立县、乡、村三级路长。县人民政府由庄永智县长任总路长,各乡镇人民政府和村民委员会主要负责人分别担任本辖区乡镇路长、村路长。(二)组织协调机构县人民政府设立路长办公室,主任由X常务副县长担任,副主任由县交通运输局局长X、县政府办副主任X担任,县发改、财政、公安、国土、环保、住建、水利、农业、林业、旅游和安监等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X县公路建设开发公司作为农村公路路长制的实施主体,负责县道专管员的选任及资金的统筹。同时,县级组建交通、住建、公安、国土、环保、工商等相关职能部门人员组成的联合执法队伍,配合各级路长问题处置。(三)农村公路专管员。乡镇人民政府、县公路建设开发公司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招募并管理农村公路专管员,原则上每名专管员负责乡、村道里程30公里左右。五、责任划分(一)路长职责1.总路长:为全县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管理和路域环境治理的总负责人。主要职责为:负责辖区内路长制的组织、调度、协调和监督工作,落实农村公路建设、管养和路域环境整治资金,协调处理路域环境整治、应急处置、路产路权保护等“四好农村路”建设推进的重大问题;督导下级路长和有关部门履行职责;审定乡镇路长考评结果;对考核不合格、整改不力的下级路长进行处理。2.乡镇路长:乡镇路长为辖区内农村公路路域环境整治和乡道建设养护管理的第一责任人。主要职责为:负责做好辖区内乡道路线沿线的征迁、建设用地及养护管理;负责辖区内农村公路应急处置的协调;在县执法部门配合下,负责辖区内农村公路路域环境整治工作,协助开展路产路权保护;督导、考评农村公路专管员和下属部门履职;协助县交通运输局及其管养机构协调县道管养问题,负责村路长履职考核。3.村路长:为辖区内村道建设养护管理的第一责任人。主要职责为:负责组织辖区内村道养护管理、应急处置、路域环境整治的协调;协助上级路长开展征迁、建设用地和县乡道路域环境整治、路产路权保护、应急处置等事项。(二)路长办公室职责县路长办公室负责制定路长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负责督促落实总路长的工作部署和问题处置,以及督导、考核具体工作,强化激励问责;负责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