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第一章总则……………………………(2)第二章职责……………………………(2)第三章程序管理………………………(3)第四章主体结构阶段成品保护………(4)第五章装饰阶段成品保护……………(11)第六章建筑水电安装工程成品保护…(22)第七章油漆涂料玻璃栏杆工程成品保护(29)第八章防水工程成品保护………………(32)第九章附则………………………………(35)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制定目的】成品保护是加强工程质量管理和成本控制的重要环节,是提升工程品质、控制成本的重要手段。成品保护的管理制度能体现项目的管理水平,施工现场随着工程进度的进展,交叉作业的工种越来越多,成品保护工作显得尤为重要,做好成品保护工作,是在施工过程中要对已完工分项进行保护,否则一旦造成损坏,将会增加修复工作,带来工、料浪费,工期拖延及经济损失。为加强工程成品保护工作特制定本管理办法。第1页,共25页第二条【适用范围】凡建筑总公司承建的所有建设工程都必须遵守本管理办法的各项规定。第三条【成品保护的一般方法】成品保护的一般方法主要有:盖、遮、围、堵、包、绑。盖:即对成品进行覆盖。遮:即采取搭棚等措施对成品进行遮护。围:即在成品四周采取围护措施,限制人流,车辆等进入。堵:即将有关排水、电气等管道事先进行封堵,防止杂物、泥土等堵塞孔道。包:即对成品进行有关包裹工作。绑:即在物体运输过程中采用有关绑扎、支架固定等措施防止物资在运输、吊装过程中的损坏。第二章职责第四条【总工办职责】工程成品保护管理部门为建筑总公司总工办,负责本管理办法的编制、修订并归口管理。第五条【项目经理职责】项目经理负责监督、管理工程项目全过程的成品保护措施的实施。在和班组签订施工承包合同时应有工程成品保护条款。第六条【项目部技术负责人职责】各项目部技术负责人负责编制项目《成品保护作业指导书》,在施工全过程负责监督、指导施工班组按《成品保护作业指导书》规定的成品保护措施的实施。第七条【施工员职责】项目施工员(专业工长、施工员助理)负责组织施工班组长按《成品保护作业指导书》进行成品保护措施的交底,及成品保护交接班记录。在施工中负责检查、督促班组落实成品保护措施并及时修复损坏的保护措施。在工序交接班时应同时进行成品保护措施的交接工作,并做好记录。第八条【专职质检员职责】建筑总公司、分公司、项目部专职质检员负责检查、督促成品保护措施的落实,发现问题及时向项目部或施工员发出整改通知书。督促、检查整改情况。第九条【施工班组长及成员职责】实施本办法的具体执行人,切实做好自身成品保护工作,同时对相邻产品、交叉作业成品、半成品采取必要的产品保护措施,并做好记录。班组成员应做好各种成品保护的义务和职责第三章程序管理第2页,共25页第十条【成品保护作业指导书的管理】工程开工前,各项目部技术负责人根据工程特点、装修方案编制各项目工程成品保护作业指导书,指导书应具有较强的针对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经项目经理审核,报建筑总公司总工办审批。一旦审批确定不得随意更改,如确需更改应按程序,由技术负责人编制《工程成品保护作业指导书补充》,经审核、审批确定。第十一条【施工顺序的确定】(一)正确的施工顺序是搞好成品保护的前提。合理地安排施工顺序,按正确的施工流程组织施工,是进行成品保护的有效途径之一,颠倒施工顺序,将造成工序的交叉污染防不胜防。(二)组织施工前,技术负责人应编制详细的施工计划,审核其工序的合理性,施工员按经批准后的施工方案实施。如未合理安排工序,造成成品污染,应追究有关管理人员的责任。(三)各专业应相互合作,加强沟通,如水电管线预埋工作应及时与土建工种取得联系,搞好预埋,避免事后开凿,对结构及防水等造成不利影响。(四)各专业不可避免存在交叉作业,相互影响时,各方应加强协商,采取相应的成品保护措施,将其对成品的影响减少到最小程度。成品保护,不仅仅是局部的事情,是对整个工程的全面要求。第四章主体结构阶段成品保护第十二条【测量放线施工】1、工艺流程:2、成品保护:(1)定位标准桩和水准基点周围...